更新时间:2018-10-09 12:45作者:三水老师
美国的法学院普遍采用“苏格拉底式”教学方法。在几十人甚至上百人的课堂上,法学教授会随机叫到一名学生来回答问题。首先教授会让学生复述一遍案例的起因经过和结果以及争论的焦点,以此来确保 学生预习过并基本理解了案例。接下来,教授会问到该学生是否同意法院的判决并指明理由。接着,法学教授会根据学生的回答来假设一些新的争议和问题,以此来考验学生对于法律规则的理解和对新生情况的判断。
现如今,到国外修读法律的学生越来越多,国家对于这方面的人才需求也比较大。或许,毕业于法学院的你能想到的就业出路便是法律。其实不然,很多法学院的毕业生从事了法律之外的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