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0 13:48作者:李一老师
为进一步稳定乡村医生队伍,提高乡村医生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自2009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来,云南省红河州广南县财政局积极调整支出结构,支持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乡村医生待遇。
广南县财政局四项措施提高乡村医生待遇
一是认真落实乡村医生定额补助。
从今年起,广南县注册、在岗乡村医生每月可领到定额补助500元,比上年提高100元,其中,省财政补助300元、州财政补助20元、县财政补助180元。
二是核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
县财政部门与县卫生部门共同出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方案,按不低于乡镇服务人口经费总额的40%核算补助经费,安排工作任务不少于项目总工作量的40%,由乡村医生负责实施,卫生院按季度考核发放。
三是认真落实乡村医生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
与县卫生部门加强沟通,对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按该村域内实际服务人口、绩效考核分数等因素对乡村医生进行补助和奖励。
四是解决乡村医生养老保障问题。对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乡村医生实行政府补贴,按参保总额的50%给予补助。[养老频道养老政策]乡村医生是一个风里来雨里去的职业,但是乡村医生的待遇却比较低,乡村医生待遇是否会改革呢?近日,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为加强乡村医生的管理,将提高乡村医生的待遇。下面小编分享2014乡村医生待遇的最新消息。
为加强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乡村医生的管理,稳定乡村医生队伍、提高乡村医生待遇,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实施奖励性绩效考核制度,充分调动乡村医生的工作积极性。对已经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和执业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每月给予200元、400元的奖励,对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再给1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并由各乡镇卫生院负责辖区内乡村医生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工作。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在现有基础上,提高乡村医生待遇,首先是定额补助标准不变,每人每月固定250元;其次是设立绩效奖励资金,按照每个乡村医生实际人数每人每月800元的标准设置绩效奖励资金库,资金来源由区级财政全额承担,卫生局统一制定绩效考核办法,从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考核等几项内容对乡村医生进行全方位考核,规范乡村医生执业管理,同时规范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