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8 22:02作者:李天扬老师
第二十条 就业服务,协助学校举行大型毕业生供需见面会和企业校园招聘会,进行企业招聘宣传和其他校园就业活动,提供人才市场、大型招聘会等就业信息。
第二十一条 提供人才素质综合测评和职业测试等测评活动;提供职业道德、职业价值观、职业规划、工作技能、择业与应聘技巧、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的交流学习和咨询活动。
第二十二条 假期组织社会实践活动。
第二十三条 社团要树立创新意识,以团队合作为精神参加学校的社团评比活动,力创优秀社团。
第三章 活动准则
第二十四条 每次大型活动前,活动负责人须拟定一份详细计划书和资金预算,经理事会审议批准后,该活动方能开展。活动结束后三天内,活动负责人上交活动总结。
第二十五条 平时活动应提前通知社员,可采用口头、海报、电话、短信或网站的通知方式(由秘书处负责),确保社员得到及时通知和得以及时参与。
第二十六条 社员必须服从社团的领导,在活动中听从活动负责人的指挥,对活动的建议及意见应以合理的方式提出。
第二十七条 活动、集合中,社员应准时参加,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者需向活动负责人书面或口头报告。社员在平时活动中应以健康形象示人,以友好,礼貌的态度待人。
第二十八条 未经许可,任何社员不得以社团的名义进行各类活动,不得做有损社团名誉的事情。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二十九条 社团共设:理事会,策划部,秘书处,外联部,宣传部,组织部,财务部,7个部门。
(一)理事会
1、由会长、副会长以及会长助理组成
2、是协会的重要决策机构,督促检查计划落实情况
3、负责协会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思想建设,负责组织开展日常工作,代表本会出席各种会议
4、组织开展全校性的大型活动;讨论考核副部长以上干部,审核各部(室)干事任免
5、负责与上级各有关单位联络
(二) 秘书处
1、协助会长、副会长处理站内各项事务,监督各部门工作的落实。
2、协调社团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参与处理各部门的工作问题。
3、负责起草社团学期内的工作计划、活动方案及做出活动后的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