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2 20:56作者:才子老师
月平均工作日=(365天-104(周六`日)-10(法定节日))/12月=20.92天(08年前)
月平均工作日=(365天-104(周六`日))/12月=21.75天(08年后)
平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基数/21.75*15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基数/21.75*200%
法定节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基数/21.75*300%
月平均工作日=(365-104-11)/12=20.83天(08年后)
月计薪日=(365-104)/12=21.75天(08年后)
11天为法定休息日,不用上班。
加班工资的基数是岗级工资
这是我们公司的做法,我不知道这样做对不对,因为我不是做HR的,请高人指点!!
从你的提问到楼上几位的回答,对7,8日正常工作,单位发两天的加班工资即三倍的日工资,均无异议,我也赞同,就不多说了。
争议的是6日你正好是轮休日,是否算休息还是给加班。这天你休息了,即没有工作,当然不能算是法定假日加班。但我想说的是6日的轮休日和节假日竞合的问题。
举个例子吧:2005年五一黄金周,休息七天。其中的5月1日是星期日,如果这天视为一个休息日,那么就不是七天假而只有六天了。可实际上全国都是休息了七天。这实际上是把5月1日视为法定假休息,而把星期日休息权移到以后的某一日去了。
根据这个道理,你在2月6日的休息应该算作休法定假,没有加班,但你的轮休日应移到2月8日之后的一周内按排休息,如果这一周内你没有休到这个轮休日,那么就应该算你有一个休息日加班,单位应支付给你一天的200%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