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6 11:00作者:王华老师
②劳动者因高温作业中暑的,可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③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且单位不得用防暑降温饮料充抵高温津贴。
■高温时你可以享受的权利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天气,调整作息时间:
①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②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③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28地明确2016年度高温补贴标准
地区发放标准发放时间
北京120元/月(室内高温作业)
180元/月(室外高温作业)6月-8月
河北1.5元/小时(室外)5月21日-8月31日
1元/小时(室内)6月11日-8月20日
浙江225元/月(高温作业人员)
180元/月(非高温作业)
145元/月(一般工作人员)6月-9月
山西240元/月6月-8月
上海200元/月6月-9月
江苏200元/月6月-9月
辽宁200元/月7月-9月
福建200元/月5月-9月
内蒙古180元/月——
广东150元/月6月-10月
广西100-200元/月6月-10月
湖南不低于150元/月7月-9月
江西240元/月(室外)
160元/月(室内)6月-9月
山东200元/月(室外)
140元/月(室内)6月-9月
甘肃12元/天(高温、露天)
8元/天(其他)6月-9月
天津上年度全市职工日均工资的12%6月-9月
湖北12元/天6月-9月
河南10元/天——
陕西25元/天6月-9月
海南10元/天4月-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