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6 16:01作者:李一老师
4、必须属于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管辖。
即须向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提出。市仲裁委员会负责处理市属单位和市内跨区的人事争议案件;区仲裁委员会负责处理区属单位的人事争议案件。
5、申请人申请人事争议仲裁时,必须采取书面方式,即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
仲裁申请书应载明下列事项:
①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电话、邮编等。如果申请人是单位,则应写明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电话。
②被申请人的名称,即单位的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联系电话、邮编。如果被申请人是个人,则应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电话、邮编。
③申请仲裁的具体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理由。
④受理仲裁的机构名称。
⑤申请人签章,并注明申请提出的日期。
⑥附注:应写明申请书副本和有关证据材料的份数。
6、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
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六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