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7 16:41作者:王新老师
(4)各合并公司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30日内在报纸上登载合并公告至少三次的证明;
(5)各合并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6)公司《企业法人》正、副本原件。
办理新设登记的法定程序
1、新设公司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2、公司备齐文件后,由公司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凭有关代理证明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机关受理后发给《企业登记受理通知书》;
3、领照人凭《企业登记受理通知书》及身份证到登记机关缴交登记费,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领取《企业登记驳回通知书》
收费标准
1、设立登记费按计算,1000万元以内部分按0.8‰收费,1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内部分按0.4‰收费,1亿元以上部分不再收费。
2、营业执照副本工本费每个10元。
需要多久办理:5个工作日
办理公司新设合并的法律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办理公司新设合并的部门:市工商局注册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