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0 15:00作者:王新老师
据了解,最早从1996年开始,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宋晓梧就提出要统筹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制度。几大袋子信、无数个电话、十几年的呼吁,仍无法使相关领域的改革有任何实质进展。
据观察,在近几年的全国两会上,关于取消养老双轨制的提案每年都是公众关心的焦点。2008年初,养老双轨制改革艰难启程。国务院出台《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确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五省(市)进行试点。
试点方案明确提出,对事业单位进行分类,有行政职能的纳入公务员的养老保障体系,具有经营性质的事业单位,将参照企业职工保障制度进行改革。而对占绝大多数的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最终将实行与目前企业职工一致的养老保险制度。
通过访问多个地区的社保局网站,以下为大家总结一下今年来养老保险补缴相关问题:
1、原规定交满25年三险才有资格享受领取养老费,如果补交1992年10月至今共18年的费用,是否再交7年就可以不再交费且能享受养老保险金了。
2、请教交费算法:是否基数的2%再乘以12个月就为补交年度的三险补交费,如1992年下限基数为144元,每月应交28.8元,补交全年应为345.6元?
3、交纳三险费的参保人员都要办理“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吗?
一、如果您属于本市城镇户口人员,依据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83号的规定,被保险人符合下列条件的,自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后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一)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办理相关手续的;
(二)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