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3 23:59作者:王华老师
安徽省:正厅级1690元,副厅级1600元,正处级1000元,副处级900元,科级及以下550元。
机要通信车应使用新能源汽车
用于机要通信、相对固定路线执法执勤、通勤等车辆配备更新时应当使用新能源汽车。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按规定保留的机要通信、应急公务、特种专业技术、一线执法执勤用车根据需要统一喷涂标识。
省直机关可保留5辆以内的机要通信、应急公务用车。其中,机要通信用车编制核定1辆;应急公务用车编制标准为:人员编制100人以下的,核定1辆;100人(含)至200人的,核定2辆;200人(含)至300人的,核定3辆;300人(含)以上的,核定4辆。
此外,执法执勤用车改革随省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一同推进。省直机关本级保留的执法执勤用车比例,以现有编制数测算,按不超过30%的标准执行。确因工作需要超过此比例保留执法执勤用车的部门,每多保留1辆车,每年按5万元扣减部门公务交通补贴。《方案》实施以后,各单位、各部门应严格公务交通补贴发放,不得擅自扩大补贴人员范围、提高补贴标准。改革后公务交通支出必须低于改革前支出总额。
取消车辆强制报废和公开拍卖
《方案》规定,各部门、各单位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不得以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公务人员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
取消车辆的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集中统一、规范透明、杜绝浪费的原则,采取强制报废和公开拍卖等方式进行,防止甩卖和贱卖现象,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司勤人员安置要按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要求,实行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坚持内部消化为主、多种方式安置。在现有在册司勤人员中,采用竞聘上岗、综合择优等方式确定上岗人员,与其订立聘用合同,并切实加强管理。对未能竞聘到新设置的司勤岗位的其他司勤人员,采取多种方式妥善进行安置,如内部转岗、提前离岗、开辟新的就业岗位等。 李倩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