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16 22:58作者:王华老师
车辆
多余公车将分四类处理
2014年7月,中办、国办发布公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改革方案提出,取消的公务用车应采取公开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
北京公车改革后,是否会像中央单位一样,对多余的车辆进行拍卖?对此蒋力歌表示不会。
据蒋力歌介绍,改革后车辆分四类处理:淘汰一批年限长、排放不达标的车辆;补充一些车辆给一线执法执勤用;按照中央要求,设置过渡平台,用于取消公车后、又需要用车的情况,比如会议、集体调研等;封存剩余的公车,然后再根据现实需要用于车辆更新。
另外,蒋力歌表示,北京不少公车都超期服役,公车改革之后,也会引导一些工作方式的改变,比如多推动电视电话会、视频会来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