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7 00:22作者:李天扬老师
广东省企业工资指导线,2016年广东省企业工资指导线
关于公布广东省201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顺德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公布2015年全省企业工资指导线,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家的有关企业工资分配政策和我省的社会经济发展预测,结合我省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就业等因素,提出2015年我省企业工资指导线意见
(一)工资增长基准线为8.5%。生产正常、经济效益达到同行业平均水平的企业,可根据本企业职工工资与人工成本水平及企业的经济效益,结合工会和职工代表意见,大体按照基准线安排本年度的工资增长。企业在安排工资增长时,要加强对企业人工成本的核算,保持企业的发展潜力。
(二)工资增长上线(警戒线)为12.5%。对于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较大、职工工资水平偏低的企业,可以适当提高工资增长幅度,但一般不要超过警戒线,避免加大企业人工成本,影响企业的发展后劲和竞争力。
对于上年度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为本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竞争性企业,其工资增长原则上不应突破上线。
(三)工资增长下线为零增长或负增长。经济效益下降幅度较大或亏损的企业,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同意,可以不增加或适当降低工资,但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应采取各项措施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水平。
二、部分行业工资指导线
部分行业工资增长建议:
(一)制造业:工资增长基准线区间为7.5-9.5%。
(二)建筑业:工资增长基准线区间为7-9%。
(三)批发和零售业:工资增长基准线区间为7.5-9.5%。
(四)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工资增长基准线区间为7-9%。
(五)住宿和餐饮业:工资增长基准线区间为6.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