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2 20:03作者:李一老师
据悉,村医的收入一般分为三部分:一是每人次5元的诊疗费,这一项与村医每天诊疗人数有关。二是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款,大约一年1万元,通过绩效考核后来发放。三是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款,以蓝田县为例,人均补助款大约10元,这一项根据村医所服务村子的人口数量决定经费的多少。因此,在上面三项收入构成中,诊疗人数决定了诊疗收入的高低,也就是说,如果一个医生的医术精湛,前来就医的人数多,那么他的待遇就不会太低;而医术一般或者比较差的村医,诊疗费这项收入就要大大减少,只靠药物基本补助和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显然收入偏低。
从长远来看,加大对村医的培训力度、提高其医技水平是当务之急。
稳定村医队伍任重道远采访中,养老保障几乎是受访村医们最为关注的话题。
对此,记者走访后得知,早在2010年,省级相关部门就联合下发《关于对曾正式受聘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工作过人员发放养老补助有关问题的通知》。养老补助待遇标准按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加工龄补助的办法发放。工龄补助标准每满一年(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每月发给4元,经过二次10%的提升,现达到4.9元。举例来说,一位有着30年工龄的老村医,从60岁以后每月除领取自己的基本养老金以外,可得到工龄补助每月近150元。
虽然这一补助水平与村医们的期望相差甚远,但各级政府对于村医们的生存状态的关注正在逐年提高。去年11月,记者从省卫计委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将采取四大措施,进一步稳定和提高乡村医生队伍收入。一是落实村医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每年补助款1万元;二是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款由过去的每人30元提高到每人35元;三是村医公共卫生补助由过去40%提高到48%;四是村医诊疗人次费由5元提高至10元,同时对落实“签约服务”的村医,按所在村直接提供服务的人口数量,每人再增加4元签约服务费。这些措施将进一步落实乡村医生待遇,确保乡村医生年人均收入逐步提高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提高乡村医生待遇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3〕14号)和《陕西省卫生厅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提高乡村医生待遇的通知》(陕卫农发〔2013〕293号)精神,织牢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网底”,规范村医待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