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2 19:52作者:李天扬老师
2016年江苏乡村医生待遇最新消息,江苏乡村医生2016年退休政策及上涨退休金
《徐州市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日前出台并实施。
《方案》提出,2015年,全市每个县(市)、区至少选择两个乡镇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到2016年扩大到50%,2017年在所有乡镇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方案》要求,乡村医生在为签约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的基础上,还应当全面掌握签约农村居民的健康状况,为签约农村居民建立和完善居民健康档案,并制订健康促进方案,指导农村居民进行相应的预防保健。
《方案》提出,原则上,农村居民以户为单位与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协议一年一签。服务对象对签约的村卫生室及乡村医生服务不满意的,下一年度可以不再续约。签约的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为村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乡镇卫生院和健康管理服务团队协助并提供技术设备支撑;鼓励各地组织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专家和退休执业(助理)医师参与签约服务。
各地要完善激励机制,鼓励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确保签约乡村医生应获得的补偿及时足额到位。各地应按照村卫生室承担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补助,原则上将不低于项目年补助经费总额的40%补助签约乡村医生;各地应按照省、市规定落实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经费,补助水平与签约数量、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提供量挂钩;对于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和个性化延伸服务项目,应将扣除直接成本后收入的大部分用于签约乡村医生的技术劳务性补偿。
签约服务的具体内容
基本医疗服务
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梳理出一批适合乡村医生开展、符合《江苏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规定范围的医疗服务项目,围绕重点人群医疗需求情况,并结合农村实际提供菜单式服务,不断提高基本医疗技术及劳务性服务项目在菜单式服务中的比重。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结合当地村卫生室实际,将4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交由乡村医生承担,并免费为农村居民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