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04 18:08作者:李一老师
老年人免死年龄应再放宽一些
2012年年初,出生于1940年3月的王伦业贩运4公斤毒品,因当时不满75周岁,在一审、二审判决时均被法院判处死刑。后因在死刑复核阶段其年满75岁,被最高人民法院直接改判为无期徒刑。被称为我国75岁死刑复核第一案。
赵秉志对此案十分关注,并指出此案具有参考意义。刑法修正案(八)中对此作了相关调整,也就是说不管犯罪时年龄多大,审判时已满75周岁,均不判处这些人死刑。出于我们传统和现代文明的考虑,给老年人一种人道关怀,只要不是特别严重的犯罪,给他们死刑之外的应有惩罚,已经足以罚当其罪。
“但应当注意的是,刑法修正案(九)对上次修正案中所创设的老年人免死制度并未进一步修改完善。目前的老年人免死制度不够彻底,而且75岁的年龄规定也过高。”赵秉志强调,立法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希望未来死刑改革能够对这些方面加以补充完善。
完全废止死刑需经历漫长过程
“刑法修正案(九)再减少9个死刑罪名。但这仍然不够,我国目前还保留死刑的罪名有46个,而且死刑还包括了非暴力犯罪,显而易见是不太合理的,与国际死刑评价体系还有较大出入。”阮齐林说。
阮齐林指出,欧盟的价值理念是死刑本身就是一种不人道的刑罚,不应该适用于惩罚人类的方式,因此将死刑废除的同时还设置了一个限制条件,如果加入欧盟则必须无死刑。
“保留死刑的国家死刑的适用范围也很窄,仅限于暴力致命或毒品犯罪,并且实际执行的很少。比如美国是保留死刑的国家,一年判处死刑不到100人,审判程序十分漫长。日本一年真正执行死刑的数量几乎不超过10人。”阮齐林说。
据统计,在联合国现有的193个成员国中,已有近150个国家取消或者不再适用死刑。只有不到三分之一的国家保留死刑。
“因为死刑制度问题,我国在司法合作上也曾出现障碍,比如引渡。部分国家拒绝将犯人引渡给有死刑的国家,有死刑的国家必须承诺不判死刑才可以进行引渡。而若我国未经审判直接答应不判死刑,也十分不妥。”阮齐林称,当然,要完全废止死刑同样也需要经历一个漫长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