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24 06:31作者:王华老师
从发展维度看,打赢脱贫攻坚战是我国发展必须完成的底线任务
全面小康目标能否如期实现,关键取决于脱贫攻坚战能否打赢。没有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个底线任务不能打任何折扣,我们党向人民作出的承诺不能打任何折扣。如期完成脱贫任务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刚性目标、底线目标。只有脱贫攻坚目标如期实现,解决好贫困人口生产生活问题,满足贫困人口追求幸福的基本要求,才能凸显全面小康社会成色,让人民群众满意、国际社会认可。
党的十八大以来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进展,我国农村贫困人口累计减少6853万人,减贫幅度达到70%,年均脱贫人数1370万人,是1994年至2010年间年均减贫人数的两倍多,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全国农村平均水平的差距进一步缩小。前所未有的大规模、高强度集中投入,促进了贫困地区农村基础条件的明显改善和公共服务水平的明显提升,变化之快、变化之大前所未有。贫困地区特色优势产业迅速发展,旅游扶贫、光伏扶贫、电商扶贫等新业态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快速发展。生态扶贫、易地搬迁扶贫、退耕还林等明显改善了贫困地区生态环境,奠定了实现生态保护和扶贫脱贫有机结合的基础。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精准退出等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实施,明显提高了贫困地区基层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打赢脱贫攻坚战,不仅要在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上着力,更要注重提升教育、医疗、文化等方面的公共服务水平,使他们跟上全面小康的步伐。全体人民安居乐业,是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的坚实基础。
从治理维度看,在脱贫攻坚战中不断完善的中国特色脱贫攻坚制度体系成为贫困治理的中国方案
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论述的重要内容,是对传统扶贫开发方式的根本性变革。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以改革为动力,创新扶贫体制机制,逐步建立了中国特色脱贫攻坚制度体系。
中国特色脱贫攻坚制度体系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是责任体系。加强党对脱贫攻坚的全面领导,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中西部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向中央签署脱贫攻坚责任书,立下军令状,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一起抓。贫困县党委和政府承担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党政一把手攻坚期内保持稳定。强化东部省份和中央各单位脱贫攻坚责任。二是政策体系。围绕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央各部门和各地区相继出台和完善“1+N”的脱贫攻坚政策举措,打出政策组合拳。三是投入体系。确保扶贫投入与打赢脱贫攻坚战要求相适应。扶贫资金由过去的中央财政投入为主,转变为中央、省、市县投入“三三制”局面,金融资金、社会资金成为新的投入渠道。出台扶贫小额信贷和扶贫再贷款政策,加强保险扶贫、资本市场扶贫和土地政策支持等。四是工作体系。开展建档立卡,摸准贫困底数,着力解决扶持谁的问题;组织驻村帮扶,增强一线力量,着力解决谁来扶的问题;实施“五个一批”,推进分类施策,着力解决怎么扶的问题;制定退出办法,严格考核评估,着力解决如何退的问题。五是动员体系。发挥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动员各方面力量合力攻坚。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深化细化中央单位、军队和武警部队定点扶贫。动员中央企业开展“百县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动员民营企业开展“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确定10月17日为国家扶贫日,设立全国脱贫攻坚奖和全国脱贫攻坚模范,建设中国社会扶贫网,不断完善社会动员和参与机制。六是监督体系。对各地开展脱贫攻坚督查巡查、民主监督,中央巡视把脱贫攻坚作为重要内容,加强纪检监察、检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和媒体等监督力量的合作,改进督查巡查办法,确保监督工作质量。七是考核体系。出台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东西部扶贫协作考核办法、中央单位定点扶贫考核办法,组织省际交叉考核、第三方评估、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和媒体暗访,实行最严格的考核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