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24 05:48作者:李一老师
4、信贷扶贫项目。包括扶贫小额信贷贴息和项目贷款贴息。小额信贷贴息资金主要集中用于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省定有扶贫开发任务的县及非重点县的贫困村农户,围绕草地生态畜牧、蔬菜、油茶、果药竹等产业化扶贫项目发展生产。
项目贷款贴息资金由省扶贫办和省财政厅根据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下达的年度全省规模计划,向各市(州、地)下达指导性计划。各县(市、区、特区)扶贫部门按规定程序逐级推报贴息项目,经省扶贫办和省财政厅共同审查同意后,逐级下达和拨付资金到县财政,再由财政直接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
5、社会帮扶项目。由项目所在地乡镇党委政府提出项目申请,经县扶贫部门及其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通过,报市(州、地)扶贫办汇总综合平衡,并与对口帮扶城市共同研究审批后,报省扶贫办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