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01 11:43作者:李一老师
五、预案
总体原则:抢救遇险人员和抢险人员的生命安全是首位;控制事故灾害升级和扩大是第二位;抢救财产是第三位。
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由公司经理做为第一职责人负总责,公司副总经理负责组织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工作。
2、公司成立以经理任组长,副经理任副组长,其他人员为组员的应急小组,负责公司范围内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工作。
3、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应急救援预案,以便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开展救援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4、根据事故突发状况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在公司内紧急调用人员物资等。
5、事故现场要实行统一指挥,每一个部门、每一个人务必用心踊跃的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并带给一切便利条件。
6、抢救受伤人员保护好事故现场,疏散现场人员,控制事故扩大是事故发生地指挥人员首先要采取的应急措施。
7、应急救援程序:
1)事故发生地的每个部门、每个人都有职责在第一时光向本单位、本部门的主管负责人报告并按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发生重伤及其他事故,公司经理及有关负责人在1小时内赶到现场。2-3小时内向公司领导及工程管理部报告状况。
2)发生事故要迅速组织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力争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及时得当并对救援简况进行记录。
4)严格执行救护规程和规定,严禁救护过程中的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避免救护中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保护好事故现场,不得故意破坏和销毁证据。
安全整改措施(二):
一、基本状况
1、总体概况
本次检查共涉及到22项工程,10家建设单位、13家施工单位、监理单位13家。共开出隐患整改单42份,其中施工单位21份,监理单位21份,对三家单位实施了行政约谈,其中施工单位2家,监理单位1家。
本次检查共发现施工现场隐患255条,其中施工用电33条,机械设备77条、防护设施67条、模板支撑34条、礼貌施工13条、其他31条。共查出管理问题228条,其中施工单位管理问题123条,监理单位管理问题105条。
2、总体评价
(1)整顿规范,初步效果显现
年初起,各在建工程在“上海市人民政府整顿建筑市场22条意见”的要求下,在各自上级单位的部署下,经过几轮的自查自纠工作,对基本建设程序、关键人员到岗履责、工程发包等环节进行了彻底的整改,建设单位抓紧办理和完善了管理程序,轨交项目施工许可证办理完成数量显著上升,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挂名不到岗现象大为改观,分包单位选定、分包合同备案等工作都得到了较好落实,这反映出经历了大半年的整顿建筑市场工作,取得了必须成效。
(2)基础薄弱,管理仍需强化
工程安全整改措施工程安全整改措施
从本次检查的诸多细节看,市政公路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基础仍然薄弱,尽管各参建单位透过一些管理手段,健全了档案资料,办齐了相关手续,但从施工现场查出的各种隐患,以及各项目在安全管理资料中出现的缺陷来看,安全管理工作仍有待加强。
具体表此刻,一是管理体制不顺畅,如某工程总包项目经理虽然在现场,但管不了全局,因为工程中的某个专业项目属于同一单位的另一分公司,上级未赋予管理权限。二是组织机构不完善,轨道交通及公路工程的项目安全员大都配置3人以上,但是要应对几公里长的施工作业区域,安全管理力量显得捉襟见肘。三是技术力量不扎实,主要表此刻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从格式到资料,都与施工现场实际有较大的差距,同时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和机械设备管理的种种问题,也体现出各项目部在这方面技术力量的不足。四是监理工作不强势,从施工现场和管理资料来看,有些隐患显而易见但未能被及时发现,有些管理问题长时光存在,却始终未能督促施工单位整改,这都反映出安全监理工作的力度仍然不足。
二、主要存在的管理问题
1、施工单位的管理问题
(1)总包单位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足:“建质[20xx]年91号文件规定: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绝大部分轨道交通和公路工程造价都在2-3亿元,大型市政工程到达10亿元,专职安全员配置人数普遍在3-4人,由于工程占线长,作业面多,安全员的数量显然不能满足管理要求。
(2)分包单位资质与承接项目不符:有些单位对工程发包管理还存在漏洞,个性是资质与承接的工程不相贴合,例如劳务分包工程共有十三项单项资质,有的分包单位不具备脚手架搭设的资质,但却承接了轨道交通高架车站的脚手架搭设和模板支架搭设。显然,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资质预审工作没有落实到位,同时监理单位也未能对这一状况予以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