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7 14:43作者:王华老师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10日前)
召开油烟整治专项行动动员会,布置工作任务。采取印发宣传单、新闻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向业主和群众进行宣传,使整治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1日-8月31日)
1.各区组织对餐饮门店等整治对象进行调查摸底,对油烟净化设施安装、运行、专用烟道设置、油烟排放等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对排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责令整改到位。
2.结合实际制定无烟道楼栋油烟直排改造、推广使用非炭烧无烟烧烤炉具体方式、措施,确定第一批无烟道楼栋油烟直排改造项目和使用非炭烧无烟烧烤炉具试点的规范点。
3.每周组织一次以上的集中整治行动,全面取缔临时规范点外占用公共场所露天经营餐饮、烧烤摊点,依法整治餐饮门店外设置灶台(烧烤台)油烟直排的违法行为。
4.加强禁燃区燃煤禁烧专项执法行动,依法取缔禁燃区内散煤销售点和藕煤生产作坊,依法收缴餐饮门店和露天餐饮、烧烤的燃煤炉灶。
(三)巩固提升阶段(9月1日-11月30日)
1.9月30日前完成第一批临时设摊经营规范点使用非炭烧无烟烧烤炉具试点工作;10月30日前完成第一批无烟道楼栋油烟直排改造工作;11月30日前全面推广临时设摊经营规范点露天生产加工餐饮使用非炭烧无烟烧烤炉具。
2.加强巡查监管和拉网式整治。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对集中整治期结束后仍在店外设置灶台(烧烤台)违法经营以及占用公共场所露天经营餐饮、烧烤摊点要从重处罚;对临时设摊经营规范点中不按要求入室生产加工餐饮、不按要求使用非炭烧无烟烧烤炉的,由所在街道、城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置、处罚直至取消设摊资格。
3.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餐饮门店油烟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督查,确保整改到位,不留死角。
4.建立长效管理机制,9月底出台城区餐饮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四)检查验收阶段(11月30日-12月31日)
市城管局会同市环保局按照职责分工,明确考核标准,成立考核小组,对各区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年度考核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工作关系全市大气污染治理成效,关系人民群众对蓝天白云的获得感,各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以推动品质长沙建设的使命感、责任感,迅速行动,把握工作重点,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切实推进油烟污染治理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