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7 14:43作者:王新老师
2.现有餐饮服务场所
(1)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场所,要求限期补办排污许可证,逾期未办的,依法进行处罚。
(2)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服务场所,要求限期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逾期未安装的,依法进行处罚。
(3)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但不正常使用的餐饮服务场所,要求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依法进行处罚。
四、整治要求
(一)规范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所有餐饮服务场所必须安装与经营规模相匹配的、经国家认可的单位检测合格的油烟净化设施,营业期间必须保证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在餐饮服务场所建筑物内有预设专用烟气排放管道的,油烟需通过预设管道排放,无预设专用烟气排放管道的,需按标准安装专用烟气排放通道。风机、水泵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消音隔声减震措施,专用烟气排放通道的安装使用需对周边居民无影响,并对城市景观环境无影响。
(二)定期清理维护油烟净化设施。餐饮业主应当定期清理维护油烟净化设施,确保设施正常稳定有效运行,建立清洁保养台账。
(三)使用清洁能源为燃料。餐饮服务场所必须使用天然气、煤气、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为燃料,严禁使用原(散)煤、煤矸石、粉煤、型煤、煤泥、燃料油、各种可燃废物和生物质燃料(树木、板材、纸板、秸秆、锯末、稻壳等)等高污染燃料。
(四)其他要求。餐饮服务场所含油污水必须经隔油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等分别单独收集,严禁与其他垃圾混合收集;设置符合标准的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收集容器,并按照规定处置处理。禁止将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排入下水道或随地倾倒,或直接作为畜禽饲料。
五、时间步骤
(一)排查阶段(201x年6月10日-6月30日)
在201x年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成果和学习交流观摩的基础上,建立健全餐饮服务场所动态管理台帐,掌握辖区餐饮服务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办理、污染防治设施安装和运行等情况。各单位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2017年餐饮服务场所油烟污染整治方案,对辖区内餐饮服务业经营单位进行排查摸底,逐一登记造册,建立档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确定需要整治的企业名单、整治要求、整治期限。
(二)整治阶段(201x年7月1日—10月15日)
对201x年餐饮服务场所油烟污染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排查辖区内餐饮服务场所;对不符合整治要求的餐饮服务场所明确整改时限及要求。加强限期整改对象日常监督,督促餐饮业单位加快整改进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