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10 16:16作者:三水老师
牵头领导:宋世伟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经济发展局,各街道、园区
整改时限:2018年6月
五是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
(十二)狠刹四风残余不够彻底
23.部分党员干部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仅停留在“不敢”上,“不想”的自觉性尚未形成。
整改措施:①畅通来信、来访、来电等传统举报渠道,通过报纸、纪检监察网站、微信公众号、作风建设监督平台公布投诉举报方式,24小时接受群众举报投诉,对反映干部作风的问题线索即时受理、优先处置、及时回复;②紧盯“四风”问题纠治重点,坚持抓常抓细抓长,落实《作风建设常态化明察暗访工作方案》,建立常态化明察暗访机制,深入机关、企业、项目、村居一线,查纠党员干部作风问题,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③定期举办党风党纪教育专题辅导,强化弘扬主旋律、凝聚正能量。强化警示教育,及时曝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随时通报和转发重大典型性案件,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形成拒腐防变的思想自觉。
牵头领导:郭瑞燕
责任单位:区纪工委办公室
整改时限:2018年1月
24.个别干部不够廉洁自律,仍存在中午饮酒现象。
整改措施:①坚持严抓严管,以严肃的查处问责,打出正风肃纪“铁拳头”,重点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整治,整治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严明的纪律推动干部廉洁自律;②开展常态化明察暗访,坚持听、看、查、访四管齐下,深入机关、企业、项目、村居一线,聚合力量开展全覆盖、高频次明察暗访,对个别干部中午饮酒等各类违纪现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开通报曝光;坚持“一案双查”、“一案双究”,对顶风违纪的当事人、责任单位及责任领导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③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把“四种形态”贯穿监督执纪全过程,突出“第一种形态”,对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红脸出汗,推动党员干部作风持续好转;④落实好《关于建立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巡察制度的意见》、《关于区“两委”班子成员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开展日常廉政谈话的意见》、《滨海区党员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等制度规范,构筑不能腐的制度“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