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20 02:45作者:李一老师
(三)遵守党纪国法,努力做到勤政廉洁。一是必须要模范遵守党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中央的“八项规定”,牢固竖立公仆意识、自省意识、始终保持不骄不躁、艰苦奋斗的作风,努力做到严于律己,清政廉洁、克己奉公。党章党规规定的不准做的一律不做,不准吃的一律不吃,不准拿的一律不拿,不准要的一律不要,不准行的一律不行,用好自己手中的权,管好自己和自己身边的人,对自己要刻薄,对群众要舍得、要有感情、要有敬畏之心;二是自觉接受纪检监检部门和干部群众的监督,始终以最强的党性原则要求自己,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事业观,切实打牢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三是必须要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在社会上要讲社会公德,在家庭上要讲家庭美德,在工作上要讲职业道德,在个人上要讲个人品德,无时无刻要注重自己的一言一行,带头树立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四是必须在生活上严格要求自己。生活上不讲吃、不讲穿,不去高档宾馆会所,不去高消费娱乐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