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10 03:35作者:王华老师
制度内容显得空泛。当前,党内监督制度在内容上显得空泛,主要表现在:一是缺乏针对性。为落实中央或上级的相关监督制度,部分单位仅依靠个别或少数人员,以上级的监督制度为蓝本,依葫芦画瓢,制定相应的监督制度。这些制度由于缺乏针对性而显得高、大、上,如中央反复强调对“一把手”的监督,但相关部门对其执行权、审批权、任用权和“隐性权力”等并未出台针对性的法规,故难以进行有效监督。二是缺乏必要的程序规定。一些制度特别是某些实体性制度缺乏程序性规定,其处理办法也不明确,结果发生扯皮或推诿,甚至制度颁布后,无具体职能部门去监督执行。如《党章》是党的根本准则,但遗憾的是,对不遵守党纪和违反党章的行为却没有实体性和程序性的规定,使得其对党员的监督不同程度弱化和虚化。三是应付检查而制定的制度。照抄照搬其他单位的制度、空洞无物。四是留有余地的制度。一些单位在制定党内监督相关制度时,怕给自己惹麻烦、给基层找麻烦、给领导添麻烦,往往留有余地,做文字游戏,以给自己以更多的解释权,使制度成为“花架子”。
制度执行不够到位。当前党内监督制度建设的主要问题不是制度的缺乏,而是制度执行不够到位。其主要表现在:第一,选择执行。一些领导和基层党组织对于涉及本单位和职工利益的相关监督制度时,有选择地执行。如基层党组织在执行与绩效考核挂钩的党内监督制度时,不同程度存在着凡有利本单位和职工的就执行,不利的就变通。第二,柔性执行。一些领导和基层党组织对于容易得罪人的监督制度采取柔性执行。比如党建工作考核、党风廉政建设等一些带有禁止性、一票否决性的制度,在执行时当老好人、搞一团和气,对于明显违反监督制度的错误言行不敢、不愿、不能进行斗争,容忍度偏高,使党内监督制度严重弱化。第三,宽松执行。比如,对民主评议党员、民主生活会,以及对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综合考评等制度,当领导重视时,就严格执行,否则放松执行,当上级组织提出要求并要进行检查时,则全力执行,否则将之束之高阁。第四,各层级的监督欠佳。党内监督在空间上主要是上级监督、同级监督与下级监督相结合。当前党内监督多是以上级监督为主,虽然管用,但偏向事后监督,难以及时发现问题,且容易官官相护。同级监督主要是指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由于监督主体没有相对独立,实践中鲜见纪委检举同级党委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下级监督是指党员群众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由于当前党员民主权利保障机制还未建立,下级对上级没有充分的选举权和罢免权,加之下级正常的意见表达容易遭致扣压、隐瞒、打击、报复等,使得党员在党内政治生活中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难以形成下级对上级领导干部的实际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