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03 03:27作者:王新老师
明法纪 守底线 促自律 把遵守党章党纪党规贯穿到组织工作全过程
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张新山
新修订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从严治党重在从严治吏的重大举措,是对干部监督管理制度体系的进一步完备,体现了党在制度建设层面的与时俱进。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作为组织部长,要带头学习、带头维护、带头遵守这两项法规,做到深学、细照、笃行,在深学中净化灵魂、在细照中提升境界、在笃行中锤炼党性,按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把党规党纪刻在心上、落在实处。组织部门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部门,有责任更有义务把两项法规要求贯穿到组织工作的全过程。
一要把两项法规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切实增强党纪党规意识。要把学习两项法规与贯彻落实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纳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校培训课程,使党员干部准确把握两项法规的基本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从而知晓应该做什么、禁止做什么、不该做什么,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二要把两项法规作为干部监督管理的重要遵循,切实规范党员干部言行。要把两项法规落实到干部选任的各个环节,把严格执行党纪作为干部选任的重要标准,无论什么情况下,都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要加强对干部日常管理监督,认真落实提醒谈话、函询诫勉制度,严肃查处信访举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尽可能抓早抓小、抓苗头抓预防。
三要把两项法规作为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重要抓手,切实打造知规守纪部门。组工干部的一举一动事关组织部门的形象,要在落实《准则》和《条例》中严于律己,率先垂范。要按照习总书记提出的建设“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的模范部门和杨部长提出的打造“忠诚、尽责、担当、守纪”组工干部队伍的要求,不断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要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倡导和践行公道正派,用好的作风选作风好的人,为全市转型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做党纪党规的坚定执行者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刘春波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主旨更加鲜明,内容更加科学,要求更加具体。“两项法规”充分吸收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和实践成果,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和党的建设伟大工程从理论到实践的一次重大突破,体现了中央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坚强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