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3 15:53作者:李天扬老师
二、注重关爱帮扶,推动贫困妇女在实现全面振兴实践中脱贫致富
发挥妇联在精准扶贫救助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利用妇联网站、微信平台等宣传国家、省市扶贫开发工作部署和惠民政策。深入落实省妇联《关于开展“巾帼脱贫行动”的意见》,重点关注孤残妇女、贫困单亲母亲、老龄贫困妇女、留守儿童、春蕾女童等特殊困难群体,精准分析和把握贫困妇女年龄、健康、文化、技能、从业等情况,发挥组织优势、“联”字优势,重点打好“家庭”牌、“培训”牌、“绿色”牌、“信息”牌、“政策”牌、“妇字”牌“六张牌”,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努力帮助贫困妇女摆脱贫困,与全市人民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落实好“两癌救助”项目,配合卫生部门完成两癌筛查任务,做好“两癌”患病贫困妇女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加大救助力度。通过“春蕾计划”,帮助更多贫困女童继续学业。进一步完善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发挥好妇女儿童阵地、互助组的宣传服务作用。多渠道搭建社会各界参与服务妇女儿童的平台,开展“送温暖、送健康”等活动,切实为贫困妇女儿童提供分类服务和人文关怀。
三、注重维权服务,引领妇女在创造全面振兴的良好法治环境中贡献力量
认真贯彻落实《在全面推进法治黑龙江建设中发挥妇女和妇联组织作用实施意见》。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教育,广泛利用新媒体拓展宣传覆盖面,推动构建有利于男女平等的社会文化环境。制定实施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并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为“十三五”时期妇女儿童发展奠定基础。运用好法治手段维护妇女权益,化解矛盾纠纷;完善维权网络建设,畅通维权渠道,加大对典型侵权案件干预力度,引导妇女增强法治意识,培育法治信仰,弘扬法治精神,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把握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出台契机,开展反家暴宣传和培训,提高广大妇女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发挥“蒲公英法律宣讲团”的作用,开展法制讲座、送法下乡等法律服务活动。联合农业部门继续推进在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中维护妇女权益工作,推动基层土地仲裁庭开通维护妇女权益“绿色通道”,更好地运用法治方式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深化“平安家庭”创建,做好特殊群体妇女关爱帮教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四、注重改革创新,在提升全面振兴新水平中增强服务妇女群众的本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