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2 22:53作者:王新老师
2.与民争利。党员就应该为人民群众谋福利,有一些党员却反其道而行之,把人民群众当作羔羊,通过各种方法与民争利。
3.执法不公。这主要出现在执法部门中的一些党员身上,这些党员执法人员在所谓的关系、利益影响下不能秉公执法,往往造成处于弱势一方的利益受损。
4.吃拿卡要。这一现象在前些年比较突出,八项规定等措施实施以来得到了有效遏制,但仍然还有一些党员以身试法,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于为己谋利,手中有权、任性而为,动辄就敢索取、接受服务对象的财物。
5.假公济私。一些党员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力插手相关领域的工程、采购等事项,借以谋取私利,这在审批、工程建设等领域比较突出,虽然严惩了一批“老虎”“苍蝇”,但仍存在不收手的现象。
6.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临危退缩。党员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在困难面前,党员要冲在前面;面对危险,党员要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来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实中,仍存在一些党员遇到好处往前冲、遇到困难往后撤的现象。
(四)党员精神不振
广大党员只有在工作中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保持那么一股劲,才能很好地推动党的事业,很好地服务人民。然而,一些党员打退堂鼓、革命热情减退。主要表现为:
1.工作消极懈怠。事业心发生变化,一些党员觉得干得多犯错误的概率就大,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2.担当意识消退。一些党员少作为、不作为,对工作敷衍应付、得过且过。
3.不会为、不善为。一些党员做表面文章,专注搞另类的形式主义,忽视自身能力的提高,看似天天都很忙,但是遇到关键问题时就表现出不会为、不善为。
4.逃避责任。一些党员遇到矛盾绕道走、碰到困难往后退,把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抛到了九霄云外。
(五)道德行为不端
良好的道德行为,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精神保障和有力道德支撑。然而,在近年查处的违法违纪的党员干部中,我们发现这些党员干部普遍存在道德行为不端的问题。
1.违反社会公德。社会公德,是社会公共生活的道德准则,它要求社会中每个个体都要遵守,作为先锋队的党员更要遵守。然而,社会生活中仍存在一些党员不遵守公共秩序、不爱护环境卫生、不遵守法纪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