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9 14:01作者:王华老师
所谓“绿色发展”,根据五中全会公报,就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自然岸线格局,推动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产业体系”;“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可持续发展,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新贡献。加快建设主体功能区,发挥主体功能区作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基础制度的作用”。
实现“绿色发展”需要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首先是建立绿色发展的制度和机制。五中全会公报提出,要“推动低碳循环发展,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实施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建立健全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制度,推动形成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第二是要对环境污染的行为实施严格的追责和惩罚。五中全会公报提出,要“加大环境治理力度,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第三,要实施生态保护。五中全会公报提出,要“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开展蓝色海湾整治行动”。
四、“开放发展”理念与发展的交互受益权
在国际层面,发展权涉及各国在发展与合作中的交互受益权。联合国《发展权利宣言》第3条指出:“1.各国对创造有利于实现发展权利的国家和国际条件负有主要责任。2.实现发展权利需要充分尊重有关各国依照《联合国宪章》建立友好关系与合作的国际法原则。3.各国有义务在确保发展和消除发展的障碍方面相互合作。各国在实现其权利和履行其义务时应着眼于促进基于主权平等、相互依赖、各国互利与合作的新的国际经济秩序,并激励遵守和实现人权。”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开放发展”体现和丰富了《发展权利宣言》中关于“主权平等、相互依赖、各国互利与合作”的“交互受益权”理念。根据五中全会公报,所谓“开放发展”就是“顺应我国经济深度融入世界经济的趋势,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和公共产品供给,提高我国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制度性话语权,构建广泛的利益共同体”。“深度融入世界经济”体现了相互依赖;“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和公共产品供给,提高我国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制度性话语权”体现的是平等参与;“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构建广泛的利益共同体”则体现了互利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