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6 16:49作者:王新老师
六、明确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根据《中共泸州市纳溪区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集中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泸纳委办〔2015〕47号)要求,成立“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迅速启动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工作推进措施。镇党政办要抓好组织落实,在7月20日前完成动员部署,并上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各村、社、镇级各部门在7月28日前将单位和个人“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清单、整治方案上报镇党政办(问题整治清单见附件2、附件3),镇党政办在7月31日前上报单位和副科级以上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清单、整治方案以及单位自查自纠报告,其余干部的问题清单、整治方案以表格形式存放党政办备查;在9月底前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和相关制度文件。专项整治期间,各村、社、镇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我镇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对照整改清单进行逐项整治,并及时向我镇“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镇党政办)报告整治进度和整治效果。
(三)加强宣传引导。镇党政办负责制定专项整治宣传方案,全方位、高密度抓好媒体宣传和社会宣传。通过手机报、党政信息网等途径,将我镇“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的整治进度和整治成果进行广泛宣传,既宣传正面典型,又曝光反面案例,推动专项整治迅速升温,形成集中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突出问题的高压态势。
(四)抓好工作结合。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与“三严三实”主题教育、“三抓三主动”和“三个三”工作要求结合起来,与推动我镇中心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结合起来,努力实现两手抓、两促进、两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