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8 12:26作者:李一老师
(五)坚持共享发展,着力增进人民福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解决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努力提高群众对居住环境、看病就医、文化生活等方面的满意度。重点办好10件36项市办实事。
提高教育质量。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重视学前教育普惠发展,新建改建幼儿园60所。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鼓励优质中小学跨区域合作办学,改造100所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统筹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95%的中小学达到市现代化学校标准,确保5所寄宿制普通高中投入使用。建设中小学标准化食堂200所。优化职业院校布局,推动中职、高职、本科一体化人才培养。加快幼儿师专建设和省轻工工程学校扩建。山东大学青岛校区正式招生。加快建设中国科学院科教融合基地、中国科学院大学海洋学院和对外经贸大学青岛研究院,推进青岛农业大学平度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健全终身教育体系。提升特殊教育发展水平。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建设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85%的中小学建成智慧校园。加强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引进国内外优质高等教育资源。承办全国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
促进就业创业。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加强经济政策与就业政策配套衔接,完善重点建设项目与扩大就业联动机制。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和城镇困难人员、残疾人就业,加强对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的扶持,城镇新增就业30万人。推进大众创业和返乡创业工程,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引领计划,扶持创业3万人。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完成职业农民技能证书培训1.5万人。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落实全民参保计划,抓好扩面征缴工作。建立完善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实施新的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制度。支持慈善事业发展,完善大救助平台,让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完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建设30处社区小型养老机构,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养老服务。新增养老床位4000张。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60周岁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实行60-64周岁老年人半价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发展临终关怀事业。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人、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扩大住房租赁补贴保障范围,完成住房保障8000套(户)。加快城中村改造。启动棚户区改造6万户,其中主城区2.4万户。
提前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健全精准识别机制,全面核查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做到精准到户、精准到人。落实脱贫工作责任制,坚持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联动,通过培育特色产业、就业创业、兜底保障、教育保障、医疗保障、交通保障等综合措施,市定标准内3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推进健康青岛建设。加快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巩固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成果。坚持医药分开,实行分级诊疗,巩固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市公共卫生中心、第八人民医院、眼科医院新院区等项目建设。实施“互联网+”医疗健康行动计划,建设数字化医院。争取建设国家级中医药健康服务业综合示范区。加强全科医生、家庭医生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促进医疗资源向基层和农村流动。鼓励社会办医。完善医疗纠纷调解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落实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探索建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保障体系。
强化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开展消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加大餐饮、住宿、交通、旅游等服务领域执法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制度,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实施化工产业安全环保转型升级工程,提升安全生产、环境治理和节能降耗水平。深入实施“食安青岛”行动,抓好食品安全源头治理,开展食品安全定性定量检测6.5万批次、农产品质量快速检测20万批次,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市。深化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管理重心下移,提升智慧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下气力治理乱停车、露天烧烤、占路经营、违章建筑等城市顽疾,下决心规范机场、车站周边秩序,巩固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坚持公交优先,实施公共交通换乘优惠。推进公共停车场建设,改造道路交通拥堵节点,新建改造道路交通安全设施450处。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完成农村公路隐患整治1000公里。加强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建成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整合共享公共信用信息,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开展信访积案攻坚化解年活动。深化平安青岛建设,构建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健全社会矛盾排查预警和调处化解综合机制,严密防范、依法惩治违法犯罪活动。开展基层应急能力提升年活动,推进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加强市民应急培训和中小学生应急体验教育。
四、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不断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一)坚持依法行政。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落实重大事项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向政协通报制度,认真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的意见。扎实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切实提高办理工作落实率和代表委员满意率。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提高决策质量和水平。深入贯彻《立法法》,积极推动重点领域立法,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法律顾问制度,依法开展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工作。加强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教育,自觉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府预算和决算向社会公开,所有财政拨款的“三公”经费逐步公开。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行政权力网上规范透明运行。启动政务大数据中心建设,扩大政府数据向社会开放。规范政府新闻发布,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继续开展“三民”活动,整合政务服务热线,发挥网络在线问政、行风在线等互动平台作用,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和公众监督。
(三)改进政府作风。巩固扩大“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干部队伍教育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和专业素养。持续寻标对标达标夺标创标,不断加速提升创新增效落实。继续开展进现场解难题促转型稳增长抓落实工作推进活动,深入走访千家企业、走进千个项目现场、走谈千个项目。落实联系服务代表委员、基层单位等制度。建立健全政策落实的责任机制、奖勤罚懒的激励机制和常态化的督查问责机制,把先行先试与明知故犯、探索实践与我行我素、无意过失与违纪违法区分开来,着力解决能力不足而“不能为”、动力不足而“不想为”、担当不足而“不敢为”的问题,推动形成想作为、敢作为、善作为的良好风尚。
(四)建设廉洁政府。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按照党的原则、纪律、规矩办事,不滥用权力,不违纪违法。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重要节点,畅通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方式,严肃整治顶风违纪行为,严防“四风”现象反弹回潮。坚持“一岗双责”,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建立健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探索推进“互联网+”廉政,深化全程电子监察。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跟踪审计,实现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监督的全覆盖。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加大对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积极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务实为民、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充满新的希望,新的征程承载新的梦想。我们一定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青岛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凝心聚力,奋力进取,为加快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