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2 18:10作者:才子老师
二、2015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和推动福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重要一年。根据市委统一部署,今年政府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抢抓中央支持福建加快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坚持稳中求进,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加速推进福州新区开放开发、自贸区建设和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枢纽城市为重要平台,深化改革开放,强化创新驱动,加快转型升级,持续改善民生,推进依法治市,在更高起点上加快建设闽江口金三角经济圈,努力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做出新贡献。
今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0.5%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0.5%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左右;出口总额增长6%;按验资口径实际利用外资增长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3%左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5%;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9.5‰以内;完成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等年度节能减排任务。
今年大事多,做好各项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我们要紧紧抓住中央支持福建加快发展这一重大战略机遇,确保完成“十二五”规划,全面推动福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我们要加速推进福州新区开放开发,扎实抓好自贸区建设,加快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枢纽城市,增创福州发展新优势;我们要当好东道主,精心办好首届全国青运会;我们要全力创建国家生态市,为全省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做出省会城市更大的贡献。
为实现上述预期目标和主要任务,重点抓好八个方面工作:
(一)大力实施福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行动计划。
科学编制“十三五”规划。突出福州特色,加强经济转型升级和优化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布局、城市布局、区域布局等重大战略问题的研究。科学制定全市“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明确福州未来发展的思路、目标和任务。认真编制各专项规划,形成协调衔接、成龙配套的规划体系。深化重大项目规划与论证,积极生成一批关系发展全局、关系民生的重大项目。
全面推进福州新区开放开发。认真做好福州新区申报国家级新区各项工作,争取福州新区开放开发尽快上升为国家战略。加快新区总体规划以及综合交通等专项规划编制,推进新区“多规合一”前期规划研究。积极创新新区运行机制,实施“小政府、大服务”的大部制、扁平化管理。大力加快北部、中部、南部三大片区建设,形成新区大开发、大建设格局,争取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000亿元以上。全面推进环南台岛滨江休闲路、滨海大通道、东部快速通道、马尾大桥、琅岐环岛路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动工建设道庆洲大桥、海峡文化艺术中心等一批重大项目。
认真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实行项目分级管理、分类推进,提高项目开工率、投产率,初步安排市级重点项目598项,年度计划投资1982亿元。坚持招大商、招好商,强化“三维”对接和专业化招商,形成“签约一批、开工一批、投产一批”的滚动发展态势。坚决突破项目征地拆迁瓶颈制约,加快解决重大项目交地和历史遗留的逾期交地问题,全力保障项目用地。加强政银企对接,创新融资方式和渠道,强化重大项目建设资金保障,积极争取委托省里发行地方债券,扎实做好PPP试点等工作。着力保障重点项目用砂需求,推广应用机制砂,建设一批机制砂生产基地。
大力强化基础设施支撑。积极推进在建的福平铁路等4条铁路建设,建成合福铁路福州段、可门港铁路支线、福州东(樟林)货车车辆段,争取动工建设松下港铁路支线,抓好福(州)马(尾)铁路改造等前期工作。加快在建的绕城公路东南段等4条高速公路建设,建成京台高速建瓯至闽侯段、沈海复线宁德至连江段。争取动工建设江涵大桥,加快外郊快速环线新规划路段等项目前期工作。进一步加快福州海港、空港发展,推进江阴、罗源湾、松下等港区大型深水码头泊位以及长乐机场二期建设,争取福州港口年货物吞吐量突破1.2亿吨、长乐机场年旅客吞吐量突破1000万人次。积极推进福清核电2号~6号机组、永泰抽水蓄能电站、神华煤港电一体化等能源项目建设。加快闽江下游南港防洪、葫芦门水库、霍口水库等水利工程建设,动工建设江北城区山洪防治工程。
(二)全力开创改革开放新局面。
持续深化市场导向的各项改革。全面完成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深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进一步提升市行政服务中心服务水平,建立行政审批项目动态清理机制,市民服务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强化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实施四家投资集团权属企业的改制重组和整合。大力支持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在项目投资、融资服务、财税政策、土地使用等方面一视同仁,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以多种形式进入基础产业、社会事业、特许经营等领域。继续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垃圾收运、内河整治管养等领域的市场化运作。积极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农村房屋所有权、林权等确权登记发证,稳妥推进流转、抵押等机制建设。全面推行市、县两级全口径预算管理。
大力推进自贸区建设。立足改革创新,坚持先行先试,高起点、高水平谋划和推进自贸区建设发展,加快信息化平台等建设,率先推行各类投资便利化、贸易自由化政策。凸显对台和海洋特色优势,争取在两岸交流交往中走在前列,重点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海丝”建设重要平台、两岸服务贸易与金融创新合作示范区。完善自贸区功能规划和产业布局,加强投资管理体制、贸易监管、金融服务等方面创新,全力打造符合国际惯例的良好营商环境,加快形成具有福州特色的自贸区运作模式。
积极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枢纽城市。拓展与“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在投资、贸易、基础设施、技术等领域的合作,做大做强中国—东盟海产品交易所,加快建设毛里塔尼亚综合渔业基地二期、几内亚比绍综合渔业基地和印尼、缅甸养殖基地等项目。进一步办好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亚洲合作对话——共建“一带一路”工商大会等活动,积极申办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博览会、海上丝绸之路国际旅游节,推动“海上丝绸之路:福州史迹”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打造一批“海丝”人文交流品牌。加强电子信息产品、船舶、家具及装饰品、钟表等重点出口商品基地建设,主动对接中韩、中澳等自由贸易协定,巩固传统国际市场,积极开拓出口新兴市场。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发展。进一步维护侨益、发挥侨力,强化与海内外重点客商以及华侨华人社团的联系,做好新华侨华人、华裔新生代工作,更加积极地引导海内外乡亲“回归”发展。争取外国领馆入驻福州。
不断加强对台交流合作与区域协作。进一步推进榕台在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以及金融、电子商务等产业的深度对接合作,加快台商投资区、台湾农民创业园等园区发展,积极打造海峡两岸电子商务经济合作试点城市。开通黄岐至马祖客运航线,加快构建环马祖澳旅游区。加强台胞协调服务和权益保障平台建设。深化榕台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以及宗教文化、“祖地文化”等领域的全方位交流,办好“5·18”海交会、海峡青年节、海峡两岸合唱节、海峡渔业周·渔博会等一批对台特色交流活动,规划建设海峡青年交流基地,加快建设闽台(福州)文化产业园。不断深化与港澳在金融、物流、旅游、文化创意等领域的务实合作。加强泛珠三角、闽浙赣皖、闽东北区域协作、山海协作,办好泛珠省会城市市长联席会议等活动,继续抓好对口援疆援藏援宁工作。加快福莆宁在交通建设、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等领域的同城化步伐。
扎实推动与平潭联动发展。谋划推进福建自贸区福州片区与平潭片区的互动联动和差异化发展。主动争取平潭综合实验区政策辐射,促进平潭与周边地区有机联动发展。大力支持平潭重大项目建设,积极推进闽江北水南调(平潭引水)、长平高速公路等项目建设。继续在科技、教育、卫生、社保、人才培训、干部交流等方面为平潭提供良好服务,实现医保管理服务同城化。
(三)加快构建经济升级版。
提速发展都市特色现代农业。认真实施“粮安工程”,确保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160万亩,力争完成22万吨现代化仓容建设任务。大力发展特色优势农业和品牌农业,进一步打响福州茉莉花茶、金鱼、鱼丸等品牌,推进茉莉花茶产业园、金鱼产业园等一批园区建设。积极发展设施农业、生态农业、休闲观光农业和林下经济,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新增设施农业3000亩。引导和规范土地有序流转,发展壮大一批农业龙头企业,加快培育一批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品种改良和良种引进,培育一批适合本地种植的良种。筹建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完善农业科技推广和服务保障体系。
努力壮大先进制造业。实施产业龙头促进计划,抓好申远新材料、美得石化、巴陵石化、福清触控面板、马尾船政(连江)特种船舶、科立视二期等150个项目建设,建成中石油渤海装备福建钢管项目一期、中景石化、中江石化、景丰科技等60个项目,争取新增120家规模以上企业,新增1个千亿产业集群、5家百亿企业。加快新设立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引导现有工业园区向专业化、特色化、规模化方向发展,抓好软件园五期等项目建设,着力打造一批千亿产业园区。全面加强机械、纺织、冶金、建陶等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实施100项重点技改项目。鼓励企业通过上市等方式实现增资扩产、发展壮大。大力实施商标、品牌和质量强市战略,支持企业收购国际知名品牌,加快培育一批名牌产品。
切实提升服务业发展质量。抓好鼓楼区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打造“两江四岸”等现代服务业聚集区,培育壮大总部经济、楼宇经济。不断拓展商贸、家庭和健康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推进大东街口商圈改造提升,加快台江苏宁广场二期、万宝商圈地下人防工程等一批城市综合体建设。结合市区夜市摊点整治,积极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美食一条街”、美食园。鼓励和引导各县(市)加快城关服务业提升步伐。提速发展冷链物流、绿色物流、电子商务物流等现代物流业。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推进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加快阿里巴巴“一达通”项目运营和京东电商园、海峡电子商务产业基地二期等项目建设。着力申报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加快建设海西现代金融中心区,大力引进一批有影响力的金融机构,支持发展基金、小额贷款公司、风险投资公司、股权投资公司,鼓励开展资产证券化等金融创新。抓好贵安、桂湖、龙祥岛、东壁岛、三江口、云顶等一批大型旅游项目建设与运营,推进“三坊七巷”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鼓岭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打造国内外知名的养生休闲度假旅游城市。办好中国国际体育用品博览会等一批大型展会。发展壮大福州航空公司,不断扩大航线覆盖面。
积极培育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互联网经济,推进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产业发展,加快数字福建(长乐)产业园等项目建设。积极发展轨道交通制造、通用航空制造、智能装备制造等产业,启动建设长乐MS760飞机制造、中航国际通用航空飞机制造等项目。继续支持生物与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等产业发展。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争取新增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20家,新认定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20家,支持办好中科院海西研究院等一批创新机构,力争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突破3800亿元。加大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力度。发挥中国福州海西引智试验区政策优势,大力实施闽都人才聚集工程,加强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榕籍院士的合作,办好海峡两岸(福州)大学生创业创新大赛等活动。
不断做大做强海洋经济。围绕推进“海上福州”建设,加快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海峡现代渔业经济区远洋渔业加工区等项目建设,发展壮大八大“蓝色产业”。积极开发海洋牧场,探索陆上工厂化海水养殖,支持罗源、连江稳妥有序推进罗源湾养殖退养和渔民转产转业。大力发展远洋捕捞和海产品精深加工。科学保护和开发海域、海岸、海岛资源,开展市级海洋功能区划、无居民海岛保护和利用规划修编。支持福州港整合资源、开辟航线,加强与内陆地区在港口方面的合作。
(四)持续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
着力增强中心城市承载服务功能。加快中心城区路网、过江桥梁等基础设施建设,新改扩建城市道路80公里、燃气管网70公里、市政供水管网140公里,建成海峡奥体中心片区配套道路等新建项目和福湾路、金鸡山隧道、金山大桥复桥、化工路、远洋路等提升改造项目。新增更新公交车350辆,新辟优化公交线路20条,改造公交候车亭100个,投放“预约出租车”500辆,继续推广公共便民自行车。新增公共停车泊位1000个以上,每个城区至少新建1个立体停车库。全面提速地铁建设,实现1号线全线贯通,加快2号线建设,力争启动6号线建设。
努力实现城市环境面貌明显改观。加强海峡奥体中心、火车北站、火车南站等片区环境整治,推进“三边三节点”和“四线”可视范围景观提升。启动实施旧屋区改造473万平方米。综合整治100个以上老旧住宅小区,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面完成飞凤河、台屿河等6条内河整治,启动清富河、流花溪等7条内河整治。新改扩建飞凤山奥体公园、南公园、江心公园等10个公园,新建温泉公园—金鸡山公园生态廊道、左海—金牛山森林步道等城市绿道和慢行系统30公里,精心打造建新大道等3条亮丽景观大道,提升闽江两岸等灯光夜景工程。实施绿荫行动计划,加大榕树在园林绿化上的应用。推进建筑工业化生产和绿色建筑发展。全面拓展“智慧城市”管理服务平台应用,持续治理“两违”、非法采砂、渣土车违规、交通拥堵等突出问题,提升城市网格化、数字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鼓励各县(市)因地制宜发展壮大特色产业,做大做强县域经济。积极实施“大城关”战略,促进县(市)城关扩容提质、更新改造。加快新型城镇化规划编制,开展“多规合一”试点,加强省、市试点小城镇建设和青口、江阴“小城市”培育试点。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行居住证制度。推进各具特色的美丽乡村建设,争取建成130个美丽乡村、12个美丽乡村精品示范村。组织实施“新农村幸福家园工程”,按照“十个一”标准建设9个示范村。加大科学扶贫、精准扶贫力度,深化县(市)区对口协作,继续帮扶闽清、永泰等欠发达县和老少边贫岛地区发展。深入开展“春风·春雨·光彩”、“榕商联村”等扶贫济困活动,实施“造福工程”搬迁4000人。
(五)积极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完善生态文明制度。加快环境总体规划编制,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严格落实环保监管“一岗双责”和分级管控制度。完善生态补偿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推进水权、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探索开展碳排放权交易。造林绿化9.7万亩,扩大重点生态区位非国有商品林赎买试点。完成国家生态市、省级森林城市创建任务,深入开展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市)区、生态乡镇等活动,推广绿色消费、低碳出行的生活方式,积极开展低碳社区试点工作,办好中国生态文明论坛福州年会。加强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健全企业环保失信追责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推进节能减排攻坚。加强源头管控,实行能耗强度、碳排放强度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实施30项重点节能项目、300项重点减排项目,支持闽清加快完成建陶业整体煤改天然气工程。积极发展绿色经济、循环经济、低碳经济,持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等循环利用试点。完善环保基础设施,推进红庙岭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洋里污水处理厂四期以及地下垃圾转运站等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新改建污水管网130公里以上。
强化环境重点治理。实施大气污染监督网格化管理,坚决治理工业废气、机动车尾气、施工和道路扬尘、垃圾焚烧、餐饮油烟等污染,保持空气质量位居全国74个重点城市前列,努力实现“保十争五”的目标。深入开展闽江、敖江、龙江、大樟溪等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强畜禽养殖、石板材等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强化对重金属、危险化学品、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管,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继续治理“青山挂白”、乱建坟墓,推进闽江河口湿地等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强水土资源流失治理和节约集约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