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8 16:42作者:李一老师
业生态建设150万亩、草原建设743万亩、水土流失治理180.5万亩,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25.8%。
(六)民生保障更加有力。完成民生和社会事业投入442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81.6%。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8.5%和11%,达到34983元和13439元。十个方面惠民实事有效落实。建成大学生、农牧民创业园,“零就业”家庭至少1人稳定就业,新增城镇就业3.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61%。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每月提高182元,城乡居民低保标准分别提高15元和12元、医保筹资水平分别达到597元和610元。为21858名残疾人发放补贴3228万元。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57所、标准化卫生室94个,成为国家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扎实推进,新建续建嘎查村文化活动室108个,为120个文化室配备设施设备。《警察日记》和《小牛向前冲》两部作品荣获全国“五个一”工程奖。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0.35‰。精准扶贫扎实推进,2.6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回购、新建保障性住房12934套。发放农牧户冬季用煤补贴2.34亿元、低保家庭和蒙古族大学生入学补助资金6000余万元,39万户农牧民、9139名大学生受益。
(七)社会大局保持稳定。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争取国家银监会和自治区政府出台了银行业支持鄂尔多斯转型发展政策,全年新增社会融资760.8亿元,协调金融机构对435亿元贷款予以续贷和展期,有效降低企业金融风险。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部分民间借贷案件得到化解。通过回购、促销等措施,消化存量商品房294万平方米。出台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完成清理甄别工作,净化解政府性债务165.9亿元。信访、社会治安、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信访总量、刑事案件、生产经营性事故分别下降24.5%、9.5%和44.9%。
(八)政府自身建设得到加强。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落实作风建设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约法三章”,坚决整治“四风”问题,政府系统作风明显转变。市本级清理规范性文件273件、临时议事机构500个、表彰奖励项目25项,“三公经费”压减53%。全市清理超标超配公车3475辆、超标办公用房18.9万平方米。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办结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79件。通过开展电视问政、开通政务微博,推动重大民生问题解决落实。审计、监察和政务公开力度加大,出台了财政支出审批、国有资产处置、机关差旅费支出、公共资源交易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市直95个预算部门和大部分旗区、园区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此外,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得到加强,顺利通过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复查测评。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筹备工作有序推进。国防动员、人民防空、民族宗教、新闻广电、外事侨务、史志档案、气象地震、妇女儿童、老龄事业、对口支援兴安盟等各项工作均取得新成效。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困难比预料的多,结果比预想的好,取得这样的成绩,确实来之不易。这是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市人民团结拼搏、积极进取的结果。过去一年的工作实践,使我们进一步加深了对推进转型发展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更加坚定了把鄂尔多斯建成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上璀璨明珠的信心和决心。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全市各族干部群众和所有关心、支持、参与鄂尔多斯建设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市发展中也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受市场需求不振影响,部分工业产品价格下降,投资增长难度加大,企业生产经营困难,财政收支矛盾比较突出,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产业链条短,产业结构单一,调结构、促转型的任务十分繁重;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还不高,统筹城乡发展的任务仍然艰巨;金融、民间借贷、房地产、政府性债务等领域的风险需进一步化解;政府职能转变和作风改进还不够到位,依法行政水平和办事效率仍需提高,等等。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
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开局之年,是新常态下推动转型发展的攻坚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做好今年各项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呈现速度换挡、结构优化、动力转换的新特征,我们面临的需求、供给、产业组织、市场竞争等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稳增长、调结构任务十分艰巨。新常态有新挑战,更蕴含新机遇。国家调整经济结构、治理大气污染,为我们推进产业转型特别是清洁能源产业发展提供了广阔市场空间;国家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扩大中西部地区基础设施等领域投资规模,为我们突破要素制约、加强基础建设提供了难得的政策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