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4 17:21作者:王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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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减排和污染治理深入开展。我们认真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实行最严格的污染物排放监管制度。电机能效提升、LED节能照明、燃煤电厂脱硫脱硝、机动车污染减排等工程扎实推进。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和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可望完成年度目标。推进污染防治区域联动,启动实施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行动计划。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超过80%。所有地级以上市实现PM2.5等监测数据实时发布。
资源节约和生态保护继续加强。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全面推进,建成生态景观林带3160公里,完成森林碳汇工程362万亩,森林进城围城工程取得新进展。林地林木等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绿道网络体系继续完善,绿地生态网络建设启动。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取得初步成效。地级以上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持续稳定达标。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得到加强。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加快发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启动配额分配和上线交易。省部合作共建节约集约用地示范省取得新成果,“三旧”改造等扎实推进。
(六)加快发展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人民生活持续改善。
推进十件民生实事成效显著。我们坚持把办好十件民生实事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年省财政投入633亿元,全省各级财政投入1764亿元,全力办好十件民生实事,解决了一批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等领域事关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制定出台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实施方案。全年民生支出占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达67.2%。
就业和社会保障进一步加强。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城镇新增就业164.5万人,促进创业17.6万人。五大险种参保人数实现新增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实现省内转移接续。14个地级以上市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乡居民月人均低保标准分别提高19.1%、17.6%,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提高18.2%,年人均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1200元、1300元。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平均提高19.1%。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建立。新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8.81万套,基本建成13.89万套,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压缩省直部门公用经费开支5%,用于救灾复产重建。因灾“全倒户”春节前基本可入住新居。
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取得新成绩。教育“创强争先建高地”全面推进,新创建教育强县12个、教育强镇196个。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总目标基本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