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4 16:04作者:李天扬老师
小学、初中学生人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695元、895元,21个县初步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验收;实施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招聘1407名农村义务教育特岗教师。城乡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由310元、750元统一提高到4000元;中职教育免收学费全覆盖惠及45万名学生;高校新校区全面建成,11万师生入住,新增山西工程技术学院、山西应用科技学院两所本科院校。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在83个县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在269个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基本药物制度试点;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35元;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三项基本医保实现应保尽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在全省推广,在18个县开展参合农民住院按病种分级诊疗试点。
加快发展文化事业,省级重点文化设施进一步完善,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和示范项目创建工作正式启动,“文化惠民在三晋”系列活动扎实开展。
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制定实施促进就业创业的46条措施,实行提供财政补助、实训补贴和小额担保贷款等“七补一贷”政策,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购买6992个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实行财政贴息支持、一次性就业补助等“六补一缓”优惠政策,缓缴困难企业社保费60亿元,发放失业稳岗补贴6.25亿元,鼓励中小微企业吸纳更多城乡劳动者就业。
着力增加居民收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连续10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达到2389元;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冬季取暖补贴,为全省农户免费发放898万吨取暖用煤;提高省直机关、事业单位津补贴和绩效工资标准,并向低职务职级人员倾斜。
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全面加强社会保障,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年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280元提高到320元,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平均提高10%;城乡低保标准每人每月分别提高28元、25元,达到379元、206元,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分散供养省级补助标准每人每年分别提高200元、130元,达到2200元、1430元;对7.8万名重度残疾人和贫困残疾人进行补贴,对7.55万名贫困残疾人进行康复救助,为14万名经济困难家庭学前幼儿提供生活补助。
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实现“双下降”
一年来,我们毫不放松抓安全。严格责任追究,严肃处理晋济高速“3·1”特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