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2 09:26作者:王华老师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召开第十九次全体委员会议,审议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规定——取消只向购买普通住房的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规定、提高职工购买全装修新建商品住房高贷款额度、提高棚户区改造居民的高贷款额度、降低第二套房贷款首付款比例、减少审批资料。
【福利一】公积金贷款不再受限普通住房标准
2011年4月15日开始,只向购买普通住房的职工发放公积金贷款。等等,普通住房是神马?普通住房必须同时满足这3个条件:住宅小区的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住房的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44倍以下。
从1月7日开始,我市公积金贷款不再只向购买普通住房的职工发放,公积金贷款取消对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住宅单套建筑面积及实际成交价格标准的限制,也就是说,市民职工购买144平方米以上的房屋,也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了。
【福利二】职工二人买装修房可多贷6万元
不想自己装修的亲有福了!1月7日开始,在我市向房地产开发商购买全装修的新建商品住房,一个人申请贷款高额度在住房所在地执行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上增加3万元,两个人或以上共同申请贷款高额度在住房所在地执行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上增加6万元。
也就是说,市区职工两个人一起购买全装修新建商品住房,高可以申请66万元公积金贷款。台山、开平、鹤山、恩平的职工两个人一起购买全装修新建商品住房,高可以申请56万元公积金贷款。
【福利三】棚户区改造居民高可贷76万元
棚户区改造是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公积金对棚户区改造居民也特别关爱呢!从1月7日开始,棚户区改造居民向开发商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作为安置房的,一个人申请贷款高额度在住房所在地执行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上增加5万元,两个人或以上共同申请贷款高额度在住房所在地执行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上增加10万元。棚户区改造居民向开发商购买全装修新建商品住房,贷款上浮额度可以叠加啊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