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28 23:10作者:王华老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经过大量调研论证和充分沟通协调,在需求测算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全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于11月1日印发全省施行。《意见》中对用人额度、薪酬待遇、招聘条件、分级管理等关键问题,均提出了明确意见和标准。
★明确了辅警的额度比例。
《意见》指出,用人额度原则上按实有民警数与警务辅助人员数不超过1:1的比例配置;对于社会治安形势严峻复杂、反恐维稳任务艰巨繁重的市县一般不高于1:1.2;凡高于1:1比例的,须报省级公安机关和编制部门核定审批或备案。
★统筹确定了各地的薪酬待遇标准。
辅警人员工资待遇原则上参照当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核定,具体执行标准则由省辖市、直管县根据本地社会经济发展情况、财政状况等因素,统筹确定本地区的警务辅助人员工资水平、酬薪结构和补贴项目,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同时,要求各地工资待遇标准在确定前,须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审核备案后执行。
★提高了辅警招聘的学历条件。
为确保新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基本素质,河南省辅警人员统一招聘条件要求报考人员的学历为大专以上;对具有特殊技能或专业特长的,文化程度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
★设置了辅警的层级管理。
为拓展警务辅助人员职业发展空间,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工作积极性,增强职业认同感,拟将警务辅助人员职级分为七级,并明确了晋升年限。
《意见》中还明确要定期对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绩效、遵章守纪、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严格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警务辅助人员晋升、依法续签或解除合同的主要依据,并与工资待遇挂钩。
为更好地执行《意见》,确保各项政策标准兑现落实到位,实现警务辅助人员规范化管理,近期,省公安厅将与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民政厅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出台《河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制定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待遇体系、层级晋升管理办法、表彰奖励、教育培训等相关配套政策和规章制度,坚持靠政策规范,靠制度管理,逐步实现警务辅助人员队伍的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职业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