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27 02:15作者:李天扬老师
因此,笔者本文就推定“优秀辅警可以入警”的消息属实,来谈几点政策制定者需要考虑的几个问题:
一、时效问题。换言之,就是政策制定后,对什么时间的事情有效力。原话是说:今后,特别优秀辅警可以入警。这个“今后”到底是从什么时候计算?是指政策制定实施后,表现特别优秀的人可以入警;还是指以前表现特别优秀、现在有政策了,也可以入警。没有常胜将军、今年是奥运冠军不能保证明年还是。因此笔者建议:政策制定后,应当对以前表现优秀的辅警也给与认定,只要此辅警一直在职在岗。举例来说:我去年在河边勇救一女子险被强奸,还负了刀伤。这样的事,或许十年难遇。不能因为去年没有这政策,就不给与认定优秀。而今年另一辅警类似事迹却给与认定。当然,对离职辅警可以不给以认定。以前表现很优秀,然后离职几年,目前是在职,能否认定?
二、标准问题。原话是说:今年,在标准和条件还没有确定前,各地可以结合实际进行探索。笔者根据全国各地辅警反映的情况来看,有些省市在辅警改革前就已有辅警的评先评优制度,颁发过各种奖励证书;而绝大数省市根本没有相关制度。辅警做得再好,没有任何表彰。立功受奖向上都是报民警的姓名。因此,对于有评先评优的省市来说,他们可以根据前几年的辅警评优情况,把获得了多少表彰、各种证书作为“优秀辅警”的依据。但是对于一直没有评先评优的地方,就不好办了。这个辅警优秀不优秀,其实最了解的人是他直属领导。另外,不同警种、不同岗位的辅警,其标准可能完全不一样。至少勤务辅警与文职辅警会有天壤之别。如有的市细分为综合管理类、执法勤务类、后勤服务类、技术保障类。
三、方式问题。对于优秀辅警可以入警,具体怎么入?原话是说:从严把握标准和条件,严格控制招录数量,形成竞争的态势。笔者做两种解读:一种是把符合条件的人员优秀事迹全部进行公示,然后如没有问题办理入警手续;另一种是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再考试。因为要贯彻领导的“要形成竞争态势”的指示,各地可能会用考试来贯彻这个指示。考试不是最好的方式,但考试是目前人类能想到的最为公平的方式。考试比较硬,其他的方式都比较软,包括面试都很软,弹性很大不好操作。而且考试也最能平息是非。最重要的是,考试还能贯彻《公务员法》里“凡进必考”的精神。最少目前的公务员考试,是非常公平的。笔试没过你根本没有任何办法。
四、数量问题。可以转多少人,是有多少优秀的就转多少,还是限制人数?原话是说:严格控制招录数量。这意味人数不会很多,对几百万辅警来说,无异中百万彩票。譬如,甲市按照上级制定的特别优秀的条件来套,发现有20个人符合特别优秀的条件,那是不是这20人全转?有多少人优秀上面就给多少编制?如上级只拨付16个编制,意味4人不能转。你让谁不转?谁都不服。怎么办?考!!还是我上面说的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