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7 07:27作者:李一老师
(二)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应用水平还不高
督导中发现,教育信息化对教育教学还未产生实质影响。部分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水平不高,教学模式、教学方法和教学组织形式没有根本性改变。一是部分教师在学科教学中应用信息技术不多;二是大部分教师仍处于信息技术的浅层次应用阶段,部分教师仅注重信息技术应用形式,缺乏对有效融合的教法、学法的深入钻研,导致信息技术应用收效还不明显。
四、督导意见
为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各地应进一步提高认识,坚持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核心理念,坚持应用导向和机制创新,以“三通两平台”为抓手,全面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
(一)理顺机制,加大统筹力度
各地要进一步提高对教育信息化重要作用的认识,准确把握本地区当前教育信息化工作的重点任务,强化教育信息化工作的统筹力度:一是加大省级政府统筹,建立并完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发改、财政、人社、工信等部门参与的协同推进机制。加强顶层设计,统筹进度安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合力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二是加强对省级资源服务平台与管理服务平台建设的统筹,实行对两大平台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营、统一维护。建好省级教育资源公共平台,对企事业单位及学校的各类资源进行有效整合,确保互联互通。
(二)促进信息技术与教学的深度融合
各地要积极探索信息技术的有效应用,不断改进教学,提升教育质量。切实以“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为抓手,充分利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信息化教学,并在教学过程中发现、汇聚、形成优质数字教育资源。针对教师能力水平差异和个性化需求,设置分层级的立体式培训内容体系。创新培训方式,重视学用结合,开展以教学实践能力为导向的教师培训。组织教科研队伍、专家、名师等将信息化环境下的教学、教研、管理活动创新作为课改的重要内容,开展信息化教学新模式、新方法的研究与应用。鼓励具备信息化条件的地区和部分优质学校,大胆创新,形成可示范、可复制的教育教学模式和案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