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8 13:24作者:王华老师
鼓励教师在乡村学校长期从教、终身从教,推动中小学教师的合理流动,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是此次改革的重要目标。刘利民表示,要切实落实向乡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的政策,城镇教师晋升高级职称要有到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任教的经历,对在乡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
人员过渡涉及到全体教师,针对这一问题,人社部副部长张义珍表示,过渡工作由政府和学校统一办理手续,不能给中小学教师增加负担,也不能影响正常教学工作。新的职称系列与原职务系列有直接对应关系,现有在岗的中小学教师按照现聘的职务等级,直接过渡到统一后的职称体系。
据了解,2009年1月,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同意,山东省潍坊市、吉林省松原市和陕西省宝鸡市开展了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2011年9月,为进一步积累经验,探索解决改革试点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选择2至3个地级市,开展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工作。扩大试点过程中,329.3万名中小学教师进行了职称(职务)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