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8 11:49作者:王新老师
对有省派援疆、援藏经历的教师,实行职称专门认定和岗位单列聘任;对距法定退休不足3年或连续工作满30年的乡镇未聘高级教师可不占学校核定岗位数额,实行县市统筹聘任;对“双师型”教师、乡镇和特教学校老教师以及具有农村任教经历或有班主任经历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推评。
将中小学教师评聘时间
调整为每年度9月1日
据综合统计,我省经国家人社部、教育部批准,最终评审通过正高级教师53名,特设岗位正高级教师6名。在最终人选中,一线教师37名,占62.8%;小学(幼儿园)教师9名,占15.2%;县(市、区及乡镇以下)教师31名,占52.5%,充分体现了国家人社部、教育部提出的正高级教师评聘要向基层倾斜、向一线专职教师倾斜的要求,两部对这种做法要求在全国全面推行改革中大力推广。
此外,结合中小学发展实际,我省坚持职称评审与岗位聘任相结合,将中小学教师评聘时间调整为每年度9月1日,并印发专门的职务评聘证书,统一时限兑现评聘教师职务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