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1 11:35作者:李天扬老师
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日期为11月5日,我省网上报名时间为9月6日至12日,现场审核、确认报考信息时间为9月10日至14日,网上缴费时间为9月10日至16日。
需要提请各位考生注意的是,今年下半年开始,符合要求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报考,现场审核时须提交学信网(http://www.chsi.cn/)下载打印的、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做为学籍证明;在读研究生可以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学校所在地报考。我省具备办学资质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办学院校在校生仍需提交学校学籍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学籍证明。具体要求请见报名公告。
本次考试报名公告将于8月28日后在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发布。请考生认真阅读我省公告,根据相关要求完成报名步骤。
本次考试成绩查询开放日期为12月13日,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查询。
师范类报考条件(直接申请资格认定)
一、基本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当地的中国公民。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当地且符合《教师法》规定条件的中国公民可在当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当地全日制普通高校、独立学院以及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可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学、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经申请人员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进行思想品德鉴定。
三、学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