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0 08:54作者:王新老师
(四)教研科研方面
具有主持、指导和引领本学科领域或一定区域内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和水平。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乡村教师具备一项、教研人员需具备三项):
1.出版过或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过独创性的教育教学研究著作或论文合2部(篇)(教研人员合4部(篇))。
2.参加经省级以上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并列入中小学用书目录的国家课程教材、国家课程地方教材编写1次(教研人员需2次)。
3.主持完成1项或参加完成(排名前三)2项省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取得创新性的研究成果,并善于把成果转化为教育教学实践(教研人员需主持完成2项省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
4.主编的地方、校本课程获省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二等奖以上。
5.主持校级以上课题改革实验,并在县级以上进行专题讲座或经验介绍。
6.从事技术创新、科研成果转化或技术推广,受到省级以上有关部门表彰,或取得2项发明专利授权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五)示范引领方面
在本学科领域享有较高知名度,为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具有很强的团队精神,在教学团队的成长和发展中发挥关键性作用,在指导、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开设过省级以上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术讲座,并获得好评。
2.指导青年教师在本学科教育教学类竞赛中获省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二等奖以上奖励。
3.担任过省级以上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委员。
四、高级教师具体条件
(一)学历经历方面
1.获博士学位满2年,取得一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一级教师职务满2年;或获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满5年,取得一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一级教师职务满5年;或获大学专科学历满5年,取得一级教师(幼儿园、小学、初中)资格并受聘一级教师(幼儿园、小学、初中)满5年。
2.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从教以来,有1年以上乡村学校任教(交流)经历且考核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