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1 09:01作者:李一老师
记者:按照新规定,办理居住证需要哪些资料?
负责人:首先是《广东省居住证办理申请表/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居住证数码相片回执、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业务时,应当同时提供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及有效联系方式、《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回执》。
以不同理由提出的申请分别提供下列分项材料:
以合法稳定就业为由申请的,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个体)原件及复印件;或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连续缴纳已满6个月社保记录。
以合法稳定住所为由申请的,应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或有效租凭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并符合连续6个月申报居住登记记录(以公安登记记录为准,按每月签注申报一次计算)。
以连续就读为由申请的,应提供就读学校统一制发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出具连续就读的证明和连续居住证明。
记者:现在居住证作为提供公共服务和便利的依据,持证者可以享受哪些服务?
负责人: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居住证暂行条例》,持证人可以享受六大服务和七项便利。
六大服务包括: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服务。
七项便利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
记者:以前已申办的居住证有效期届满如何处理?
负责人:以前办理的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依然有效,在居住证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到辖区公安派出所办理签注续签。遗失或变更居住地址均按原规定到公安机关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