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7 10:59作者:李一老师
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家属能够享受哪些待遇?
为无工作无收入随军家属统一办理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家属随军的干部和士官按职级保障公寓住房,连队干部和士官配偶随军的,休息日和节假日可按规定统一安排轮流回家住宿。
根据2015年7月四总部颁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工作指导和管理秩序若干规定》指出:配偶未随军又确在驻地长期工作生活的士官,可以同符合离队住宿条件的其他士官一样,在休息日、节假日按照统一安排轮流回家住宿;
针对随军家属具体的保障政策有哪些?
按照个人意愿选择随军或不随军,军委总部分别制定相应的待遇保障政策。
1.选择随军的家属,经批准在部队驻地统一按城镇户口办理落户;
2.随军配偶由部队商当地政府部门纳入安置计划,自主择业享受减免营业税等优惠政策;
3.随迁子女可在军地园校入托入学;
4.无工作无收入随军家属每月享受500至700元基本生活补助,(2015年部队统一办理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
5.家属随军的干部和士官按职级保障公寓住房;
6.连队干部和士官配偶随军的,休息日和节假日可按规定统一安排轮流回家住宿。
7.家属符合随军条件而选择不随军的干部和士官,每月享受100元夫妻分居补助。
符合随军条件的无工作军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论是否随军,均享受相关优惠医疗待遇。
随军家属保险缴纳条件?
符合享受条件的情况有6种:
1、未就业且无收入的;
2、劳动关系挂靠在企事业单位,实际未就业的且无收入的;
3、从事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临时性、季节性等工作,且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4、就业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按规定不再领取失业保险金,也不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
5、未就业且无收入,因军人调动暂时没有随调的;
6、国家和军队规定的其他情形。
由军人和配偶共同提出申请,并提供完整证明材料后,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享受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保险待遇。
随军未就业家属保险待遇标准有哪些?
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保险待遇包括:基本生活补贴、养老保险补贴和医疗保险补贴三个部分。具体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