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1 15:58作者:王华老师
(1)热爱教师职业,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2)山东学籍高中阶段毕业生。
(3)通过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且夏季高考成绩不低于我省首次划定的本科二批录取控制线。
(3)自愿承诺签订并履行免费教育师范生协议,保证毕业后在省内农村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6年。
(4)具备认定教师资格的身体条件等。
5.免费师范生如何招生录取?
(1)志愿填报。符合招录条件的高中阶段毕业生可在本科提前批次志愿中填报“免费教育师范生”志愿,根据本人意愿填报院校和专业志愿。考生填报1个院校志愿和若干个专业志愿,专业志愿由“专业+定向就业市”构成。专业志愿设是否服从调剂志愿,选择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视为认同任何调剂专业和任何就业市方向。如有招生计划未完成,则设一次征集志愿,征集志愿设置与第一次填报志愿相同,同时设院校是否服从调剂志愿,选择服从院校调剂的考生视为认同调剂院校的任何专业和就业市方向。填报志愿的时间及要求按有关规定执行。
(2)录取办法。免费教育师范生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将高考成绩不低于我省首次划定的本科二批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全部投档。招生院校应制定科学的录取办法,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和各专业分市计划择优录取。凡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任何形式、任何批次的投档录取。
6.《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主要包含哪些内容?如何签署?
《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由免费师范生招生学校、免费师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免费师范生定向就业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共同签订,协议就三方权利和义务、终止协议、解除协议及违约情形及处理等具体情况进行详细约定。《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由山东省教育厅拟定,并于考生填报志愿前公布。考生在报考免费师范生前,要全面了解《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相关内容,报名时要承诺被录取后签署《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
录取工作完成后,由培养学校将经本校、各定向就业市教育局签章的《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给录取为免费师范生的考生,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和经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签字的《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按培养学校规定时间及要求报到入学。未签订《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的考生视为放弃普通高校入学资格。培养学校在考生报到入学并完成学籍注册后,将考生及监护人签字的《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邮寄或送达免费师范生定向就业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