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3 17:20作者:李一老师
7、对供应商进行评价筛选
“营改增”以后,那些不规范的供应商不能满足一般纳税人要求,不能开具专用发票的供应商也不能满足要求,企业必须对供应商进行调查摸底,并筛选不满足要求的供应商。
8、采购人员培训适用“营改增”
在增值税模式下,采购业务的比价方式会发生变化,需要索取的发票也发生了变化,对于购买的货物、服务、设备能否进行抵扣,财务部门必须辅导采购部门掌握,以便采购部门能尽快掌握增值税背景下的采购要求,协助企业财务部来降低税务成本,控制税务风险。
9、截止4月采购的处理
4月底已经完成采购还没有结算的项目,需要与供应商根据合同确定具体的开票时间,违背业务合同,提前或者滞后都存在税务风险。
10、会计核算系统调整
企业的会计核算系统需要设置增值税的核算科目,以便5.1后能及时进行增值税会计核算,出具增值税明细数据。
11、业务系统与开票系统的衔接
企业今后需要使用增值税系统开具大量发票,但大多数企业都是使用业务管理平台处理订单,业务管理平台的业务销售数据不能自动过渡到增值税开票系统,如果通过人工方式处理,工作难度非常大,企业需要开发两者之间的接口,提高数据传输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