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9 14:47作者:三水老师
第四个亮点是强化巡视成果运用。巡视成果运用事关巡视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和生命力。《实施办法》对强化巡视成果运用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明确了省委职责,第三十一条规定“省委五人小组会议应当及时听取有关巡视情况汇报,研究并决定巡视成果的运用”。二是改进巡视反馈,第三十三条规定“经省委同意后,省委巡视组应当及时向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分别反馈相关巡视情况,指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为督促相关人员和上级单位认领责任,《实施办法》创造性提出,巡视发现的问题属前任主要负责人任职期间的,可向时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对县(市、区)的巡视情况,省委巡视组应当向市(州)党委进行通报。同时,对行业和领域的普遍性、倾向性、突出性问题,经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向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同志及相关职能部门通报。三是加强分类处置,第三十六条对有关纪律检查机关、组织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收到巡视移交的问题或线索后如何办理进行规定,并明确要求“3个月内将办理情况反馈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未办结的,每2个月报送1次办理情况”。四是强化巡视中立行立改,第二十六条规定“巡视期间,经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省委巡视组可以将被巡视党组织管理的干部涉嫌违纪违法的具体问题线索,移交有关纪检监察机关或者政法机关处理;对涉及选人用人问题,移交有关组织部门处理,构成违纪的,同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对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并且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向被巡视党组织提出处理建议,并督促其采取措施、限期整改、及时报告办理情况。”五是加强巡视后的全面整改,第三十四条规定“被巡视党组织收到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应当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整改具体任务、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落实整改要求,并于2个月内分别将整改情况报告和主要负责人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情况报省委巡视组审查后,以文件报送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被巡视党组织承担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为落实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六是加强巡视公开,第三十九条规定“巡视进驻、反馈、整改等情况,应当以适当方式向党内和社会公开,接受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监督”。七是充分发挥巡视成果在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方面的作用,第三十七条规定“各级党组织及其组织部门应当把巡视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巡视期间,对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调整的,应当听取省委巡视组的意见。”省委还根据《巡视条例》和《实施办法》制定了《湖北省巡视成果运用暂行办法》(鄂办发〔2016〕18号),对加强巡视成果运用作出了具体细致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