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30 13:38作者:李一老师
山东:关于做好2016年免费教育师范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教师发〔2016〕1号)精神,为切实保障我省师范生免费教育工作顺利实施,现就做好2016年免费教育师范生考试招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学校和招生计划
(一)培养学校。
综合地域分布、专业特色和办学水平等因素,2016年确定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聊城大学、鲁东大学、临沂大学、青岛大学、齐鲁师范学院、潍坊学院、泰山学院等9所高校承担师范生免费教育培养任务。
(二)招生计划。
2016年,全省安排师范生免费教育本科培养计划3000人。依据各市申报的免费教育师范生需求规模及学科分布情况,研究确定了2016年具体培养学校及分市就业、分专业招生计划数(见附件1)。免费教育师范生培养计划作为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纳入培养学校年度招生规模。未完成的免费教育师范生招生计划可转入培养学校当年统一录取招生计划。
二、招录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山东学籍高中阶段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免费教育师范生定向就业招生:
(一)热爱教师职业,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二)通过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且夏季高考成绩不低于我省首次划定的本科二批录取控制线。
(三)自愿承诺签订并履行免费教育师范生协议,保证毕业后在省内农村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6年。
(四)具备认定教师资格的身体条件等。
三、招生录取
(一)志愿填报。
符合招录条件的高中阶段毕业生可在本科提前批次志愿中填报“免费教育师范生”志愿,根据本人意愿填报院校和专业志愿。考生填报1个院校志愿和若干个专业志愿,专业志愿由“专业+定向就业市”构成。专业志愿设是否服从调剂志愿,选择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视为认同任何调剂专业和任何就业市方向。
如有招生计划未完成,则设一次征集志愿,征集志愿设置与第一次填报志愿相同,同时设院校是否服从调剂志愿,选择服从院校调剂的考生视为认同调剂院校的任何专业和就业市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