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5 16:19作者:三水老师
(8)到苏北县级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县级政府驻地)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本科学历毕业生,享受学费补偿政策。
(9)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进入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由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工资标准;其服务期限,计算工龄。在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10)“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的人事档案原则上由所在地县(市、区)人才服务机构管理,户口落户在服务所在地县(市、区)政府所在地,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所在单位。
41.什么是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购岗计划?
2011年4月,省人社厅、教育厅、财政厅、民政厅、卫生厅印发《关于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重点帮扶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意见》,实施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购岗计划。计划从2011年开始,连续3年,每年购买5000个岗位,用于重点帮扶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按照国家有关分类规定,我省购买的岗位主要包括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民政、公共卫生等三大类。2011年重点购买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2012年重点购买基层民政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2013年重点购买基层公共卫生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
42.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聘用对象是什么?
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聘用对象为江苏籍离校2年以内未实现初次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且具备下列情形之一: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
(2)特困职工家庭的;
(3)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的;
(4)办理失业登记手续6个月及以上的;
(5)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家庭的。
43.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享受哪些政策待遇?
被聘用到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的高校毕业生在聘用服务期间,其工资待遇参照与当地同条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水平大致相当的原则商定,当地财政确有困难的,可结合实际合理协商,并以劳动合同的形式予以明确。从起薪之月起,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企业职工的有关规定,统一为聘用人员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缴费,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
44.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录程序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