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9 13:52作者:王新老师
四、具体分工
(一)“黄标车”淘汰工作由市机关事务局牵头,负责组织本方案的具体实施,对“黄标车”报废资料进行审核,统计相关数据。
(二)市环保局负责负责组织查验车辆是否属于“黄标车”,核算已淘汰“黄标车”氮氧化物减排量。
(三)市商务局负责公布我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名单和经营地址,配合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监督我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规范开展“黄标车”的回收拆解工作。
(四)市财政局负责监管报废收入收归国库。
(五)市公安局负责负责办理报废机动车注销登记,出具《机动车注销证明》。
五、工作步骤
(一)相关单位在市环保局核实本单位车辆是否为“黄标车”。
(二)相关单位报送“黄标车”报废申请至市机关事务局。附车辆相关资料:车辆购置发票复印件、固定资产明细表(加盖车辆权属单位公章);车辆行驶证原件、复印件(盖章)。执法执勤用车报废申请报市财政局。
(三)市机关事务局根据市环保局提供的“黄标车”数据,对单位申请报废的“黄标车”资料进行核实,并复函至申请单位,单位再按程序办理报废车辆相关手续。其中包括:将“黄标车”车辆交报废汽车回收公司完成报废回收,并将“黄标车”残值收入上缴财政国库,将已报废“黄标车”在公安局(市交警支队)下户。
(四)完成“黄标车”报废手续后,需向机关事务局提供以下资料备案: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出具的同意报废车辆的函件;《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书》、车辆拆解照片复印件(盖章)、报废收入上缴国库的票据。计入“黄标车”报废工作统计。
五、工作要求
各车属单位要充分发挥党政机关的带头示范作用,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紧跟进,确保“黄标车”淘汰更新工作落实到位、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各责任单位要对照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各司其职,全面完成“黄标车”报废工作,确保车辆尾气达标排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市商务局提供的宜宾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名单如下:
1、公司名称:宜宾市金特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王林
联系电话:1390909096082302402
地址:宜宾市(两路桥)齐龙村林家组76号
2、公司名称:宜宾市物资回收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