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9 13:59作者:李一老师
基于此,包括戴皓在内的一些保险业人士呼吁,国家在营改增工作中,应该向保险业予以一定的政策倾斜。
比如,对于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特殊支出(赔付支出、佣金支出、保险保障基金等上缴监管费用)允许按照一定比例视同进项税予以抵扣;对于原有营业税的税收优惠政策继续保留等;进一步扩大税收优惠范围等。
毕马威中国在前述研报中表示,保险业营改增的一些问题还会进一步研究和讨论。例如,标的物的风险在中国境外(例如境外旅游险或国际货物运输险)、寿险、健康险等险种是否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对于再保险业务,是否与基础保险适用同样的增值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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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业“营改增”顺利落地
今年的全国两会期间,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宣布从5月1日起全面实施“营改增”,吹响了“营改增”的号角。而保险业也于首日顺利实现了“营改增”的落地,沪上多家保险公司纷纷鸣响增值税发票第一枪。
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金融保险业自2016年5月1日起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于日常经营管理高度依赖电子信息系统、分支机构遍布全国、直接面对大量机构和个人客户的保险公司而言,短时间完成“营改增”切换工作是一项极大的挑战。
5月1日零点,上海地区首张保险增值税电子发票在太平洋保险诞生。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财务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该公司提前筹备、周密安排,内外通力合作,于4月30日前完成“营改增”相关的流程改造、系统支持等准备工作。太平洋产、寿险上海分公司在切换准备过程中,得到了上海市税务局在政策辅导、系统对接等全方位的支持和帮助。
成功开具上海第一张保险增值税电子发票,标志着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顺利实现“营改增”切换,打响了上海保险业“营改增”落地的“第一枪”。业内人士指出:“上海作为增值税电子发票先行推广地区,在保险业能开具增值税电子发票,对节约社会资源、提升客户体验也有着深远的意义。”
此前,有评论称“营改增”对于财险公司的影响将大于寿险公司,尤其是大型财产险公司更是会受益良多。因此,财险公司的“营改增”情况也颇受关注。
5月1日清晨5:20,人保财险杨浦支公司成功开出一张编号为72598401的财产险发票,成为该分公司开出的首张增值税专业发票,标志着该分公司“营改增”顺利实现切换。据统计,截至5月3日下午16:20,人保财险上海市分公司共打印出“营改增”发票1626张,其中增值税专业发票84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