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9 13:33作者:李一老师
“这两个行业体量规模大,产业链条长,税收占比高,容纳就业多。此次营改增涉及两个行业近200万户纳税人,是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林枫介绍,2015年,两大行业实现营业税1.12万亿元,占全部营业税收入的近六成,在国民经济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改革方案设计必须要通盘考虑,慎重决策。
全面推开营改增的一大亮点,是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所有行业都可抵扣,这也是减税力度最大的部分。建筑、房地产业实行11%的税率,对所有企业来说,厂房、办公楼、经营店面无论是买是租,都能得到抵扣。比如,企业置办1亿元不动产,就可抵税1100万元,减税力度相当大。
建筑业和房地产业是上下游关系,建筑业开出的销项税发票,对房地产业来说就是进项税发票,是可以抵扣的。如果建筑业实行6%的税率,那么房地产可抵扣的进项税就少了,成本就会上升;如果房地产业也实行6%的税率,那么其他企业的不动产抵扣就变小了,所有行业的减负力度都要打折扣。此外,建筑业、房地产业的原材料等很多进项都是17%的税率,销项税率也不宜过低。
政策解忧:“量身定制”多项特殊安排,缓解企业当前压力
一般而言,企业能够取得多少进项税发票,与企业自身的管理水平、运营的规范程度相关。但从现实情况看,由于上游企业小、散、乱,沙石料、土石方等材料往往很难取得增值税发票。没有足够的发票抵扣,两大行业就很难适应税制转换。这个问题如何解决?
“考虑到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的重要性和特殊性,财税部门经过多次研究,针对这两个行业特点,‘量身定制’了一系列特殊政策安排,其内容和数量均为历次改革之最,以保证整个行业税负只减不增。”林枫介绍。
对于建筑企业来说,大多数一般纳税人也可以选择简易计税,包括已经开工的老项目、甲供材企业以及清包工企业,基本涵盖了所有的建筑业经营模式。选择简易计税后,这些企业的税负由3%下降到2.91%左右。同时,将甲供从建筑企业的计税依据中剔除,选择简易计税的总分包项目还允许差额扣除等,这种政策安排既符合增值税原理,又实实在在地给建筑企业减轻了负担。
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对一般纳税人销售房地产老项目、销售或租赁试点前取得的不动产等,在维持原营业税税基不变的前提下,允许其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纳税人的税负从5%降到4.76%。给予房地产开发新项目差额征税政策,考虑到房地产开发成本中土地出让金占比较大,对房地产企业开发的新项目,其计税依据中允许扣除受让土地时支付的土地价款。